在近代西方语言学的成长史上,传教士曾经是一股至关重要的推力。重要到何种程度呢?可以这样说:没有传教士走出欧洲、迈向全球,广泛搜辑异族言语的材料,攒积世界语言的知识,西方学人的视野就会被印欧屈折语型框死,不可能发展起语言类型观;没有丰富多样的语型和大量真实的语料做基础,就不可能构筑起足够普遍的理论,因此也就无法建立普通语言学或理论语言学;而没有普通语言学,自然也就谈不上现代语言学了。近年来,海内外学界都很关注传教士在近代语言学史上发挥的作用,专门的论著已有不少,专题的研讨会也开过一些,以至出现了一个特称——“传教士语言学”(missionary linguistics)。但传教士语言学既非一门学科,也非语言学的分支,只是语言学史的一个特殊领域,而有兴趣涉足的却不止是语言学史的研究者,汉学、历史学、文献目录学等各类背景的学者也都在参与。
传教士语言学涵盖的时空既广,题材又杂,没有十来卷的规模,难以把方方面面都讲清楚。这种通盘的考察,西方学界自有人做,我们更加关心的是其中的一个方面,即跟中国语言文字有关的话题。这就是本书定题的缘由。可是泛泛地谈论历来所有传教士对汉语的研究,不应该是一篇博士论文的写法。故著者将时段划定于19世纪,国别限定于英美,话题圈定在语法上,这样就有望掘得深、探得透,操作起来也会容易一些。虽然有所限定,在深入本题之前却要把外围摸清楚,所以考察的开端须远推至明末,从传教士探讨汉语语法之初讲起,对欧洲他国的研究情况、并非出自传教士的名作要著等,也须略作交代。
览毕本书,读者想必会同意一点:传教士有功于汉语研究。对于传教士在汉语研究上取得的成绩,我国学界很早就有佳评。80年前,语言学家罗常培曾撰长文《耶稣会士在音韵学上的贡献》(1930),褒扬明末清初西洋教士给中国学人带来了精准的析音方法和便利的记音工具。其实明末早有学者指出,传教士携来的西方语音知识对中国有绝大用处,如张问达为金尼阁《西儒耳目资》(1626)作序称,著者之学“渊而邃,博大而有要,仅仅以二十五字母衍而成文,叶韵直截简易,绝无一毫勉强拘碍之弊,……其裨益我字韵之学,岂浅鲜哉!”言辞虽然夸张,预断却颇准确,三个世纪后,中国人逐渐采纳了拼音字母。另一位晚明学者王徵,在书前所附的《释疑》中说:中国人于等韵,往往学足三年仍难得其门径,不会凭韵书查字,而学西文拼音法,一天便能掌握,“谁难谁易”,自不待言。这番话也同样有些夸张。不过我想,王徵的意思倒不是一定要拿等韵和拼音比,欲比出个高下来,而是想说,舶来的学问和方法,只要是合理的、适宜的,国人就可以取而用之,“谁复问中西哉!”
语音学上,西学东来之始就迅即对中国产生了影响。原因很简单,一则音声是言语的外壳,属于各种语言能够共享的物质成分;二则中国本有一门关于声韵的学问,中古曾经受惠于印度悉昙学(即梵文拼切法),其原理与西方语音学相通。语法学的情形大不相同。从16世纪末起,300年里西方人不断探索汉语语法,著录成书的作品不下百种,可是中国学界对此迟迟不见反应。这也不奇怪。语法是言语的内部组织,不易为各种语言分享,而系属不同、类型不一的语言,其语法形式更是难以互化。何况语法研究在古代中国没有形成强劲的传统,小学的三分天地是文字、音韵、训诂,从未把独立的份额配给语法学。此外,来华教士研究汉语语法,都用西文撰写著作,例如卫匡国的《中国文法》稿本(约1650)用拉丁文,万济国的《华语官话语法》(1703)用西班牙文,马士曼的《中国言法》(1814)用英文,如此势必与中国学界隔绝;相较之下,探讨语音的著作《西字奇迹》(1605)和《西儒耳目资》则是以中文撰述,能及早为中国学人了解。后一书甚至被《四库全书》收载,编录者在短评中认可金尼阁“以西洋之音通中国之音”的尝试,称其说足以“自成一家之学”(见《四库总目提要》经部四十四,小学类存目二)。
传教士研究汉语语法,正是想藉西洋语法通达中国语言之法。各种语言的差异再大,终究都能相互传译,没有哪一种语言不能被异族理解,也没有哪一种语言不能被他族人民学习和掌握。这意味着,人类语言的构造和作用必定有共同的规律,问题只在如何去探发。中世纪以后,西方学界一直在努力寻觅语言结构的共点,尤其着眼于思维规律,欲从逻辑范畴出发探求普遍语法。所以,当传教士面对异族语言的时候,就有可能立足于普遍语法的概念或理念,把对象语言的结构当作人类语言共有形式的一种变体来描述。另一立足之点当然是拉丁语法。传教士无不通晓拉丁语,这是一种死语言,必须从语法学起。
这样看来,在着手描述汉语之时,传教士至少有两种语法理论的支撑。但事情还不止于此。除了延续千年的拉丁语法传统和近代萌现的普遍语法思潮,传教士们又各有民族语言的背景,本族语的语法模式也不时会干扰他们的观察,譬如英美传教士,兴许会根据英语语法范畴来分析汉语。倘若考虑到传教士还会吸取中国传统语言学的某些概念,如“实字”、“虚字”、“活字”、“死字”,他们编成的汉语语法就更是间杂有多种思路的大拼盘了。过去我们常说,传教士们总是戴着一副拉丁语法的眼镜审视汉语。这一说法太过简单,拉丁语法只是有可能妨害视线的障碍物之一。况且多数传教士从一开始就看出,汉语没有词形变化,表达句法关系主要依靠虚词、词序、语气,因此印欧语法的多数范畴并不适用于汉语。情知不能契合,为何还一味套用呢?那是因为,早期传教士编写汉语语法,首先是为语言教学服务的,名为语法书,实则也兼做课本,后来才逐渐转向纯语言学的描写。假设中国人有自己的语法书,传教士们大概会乐意使用,就像他们在编纂汉语学习词典时经常参照中国字书的体例,乃至直接取用其框架一样。可惜并无现成的中国语法书可供参考,于是他们就得自己动手编,而为了向陆续抵华的同会教友讲解汉语语法,最便捷的途径莫过于比照教学双方都熟稔的欧语模式。这里面究竟有多少东西来自传统的拉丁语法,多少属于新兴民族语言的语法,又有多少夹带着普遍语法的观念,今天的研究者会有兴趣甄别,当年的传教士语法家们却不会想到要细予区分。这三种西方语法学的路子,古典的、民族的、普遍的,统而言之就是印欧语法研究体系,犹如一大套西洋模具,内中有方型、圆型、角型等,被传教士移用于中国语言的材料。至于运用的结果,我们已经知道了,有可取有不可取。早期西方人获取汉语知识,非得仰仗传教士的著作不可,及至汉学在欧洲本土兴起,针对汉语的语言学研究渐成气候,才开始摆脱传教士语言观的束缚。雷慕萨、洪堡特、甲柏连孜虽未到过中国,对汉语结构的认识却都有胜过来华教士之处。
英美传教士对汉语语法的研究何以特别,值得提取出来单独考察呢?这问题要由本书的著者来回答。我只是一直觉得,英语很奇特:在所有的印欧语言当中,就数它最舍得抛弃繁复的屈折形式,以至到了十七、十八世纪,这样的形变竟大半消失,转而更多地采用虚词、词序等表示句法关系,由是变得跟汉语接近,被类型学家归入分析型的语言了。这种特殊的民族语言背景,会不会致使英美教士在观察汉语时形成一种独异的视角,描述所得因此也与其他欧语者不同?关于这个问题,著者一定也有所思考。本书考述了17至19世纪西方人探索汉语语法的始末,重点在于评析英美传教士的相关成果。这样的研究视野已经足够宽阔,倘若有意继续探索,则不妨深入研读文本,细析具体事件,理清案例之间的关联。学求精进,业贵专深,此为天下学术的至理,学生和导师都宜谨记。
(本书入选《北京外国语大学博士文丛》,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将于2011年出版,著者董方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