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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读书报 2011年01月12日 星期三

    著译者言

    后台风景胜前台

    李 霞 《 中华读书报 》( 2011年01月12日   10 版)
    《娘家与婆家——华北农村妇女的生活空间和后台权力》,李霞著,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年11月第一版,38.00元

        去到张村这个陌生的华北村庄做“参与式”的田野调查,以及选择“娘家与婆家”作为调查的题目,其实是源自我的一些个人体验和熟悉的日常生活现象。

        我一直与母亲这边亲戚的关系更为密切些。直到五岁以前,我的童年生活都是在农村的外婆家度过的,后来随父母进了城,在很长时间里,是外婆在家照料我们姐弟三个。还记得一直到小学毕业,每到寒暑假,我们姐弟最乐意去的度假地方就是外婆家(也是舅舅家)。相较而言,与爷爷奶奶家的关系反而没这么亲近。这种个人体验又被近年来周围朋友的家庭生活经历所验证——我发现,城里的年轻夫妇养育孩子初期,被请来照料孩子帮忙家务的,大多是妻子的娘家父母或娘家其他亲戚。可以想见,这些孩子长大后自然更可能是和自己的母系亲戚——而不是他们的姓氏所标示的父系家族群体——更为亲近的。在这种亲戚关系的母系偏向背后,会很自然推想出女性(妻子和母亲)在家庭生活中所占有的某种主导地位。这后一点,同样是很多人(包括我本人在内)的家庭生活体验。日常说笑中所谓“妻管严”的调侃,民间传承文学中屡见不鲜的“巧媳妇”故事,时下各种大家族影视剧中常见的“女当家”情节,这一切不是偶然开的玩笑,也不是编剧们凭空的虚构,而是具有深厚的社会生活基础。

        可是这一切似乎人人可以体验到的生活经验,在众多相关领域的学术论著中,或者完全被忽略或者只是有一些轻描淡写的叙述。这种学术表述上的空白,以及试图解释这些日常生活经验,成为我在做博士论文以来思考的核心问题。

        亲属关系曾是人类学的核心研究领域。很长时间以来在汉人亲属关系研究中占据主导地位的是父系宗族范式,它甚至一度成为理解中国社会的基本模式。它的主要原则包括:血缘继嗣与财产继承由父系关系决定;由祖-父-子关系为主轴的纵向关系,贯穿从家庭到家族到国家的整个系统;在家庭内部,父权和夫权被认为是基本的关系等级模式。以这种视角来观察,宗族关系远较姻亲关系为重要,男性远较女性有权力。女性不管在家庭生活还是社会生活中,都被表现为沉默的和受压迫的。

        这一学术表述,与中国传统社会的统治理念,以及近代以来反封建和解放妇女的意识形态话语相互呼应。但这幅图景不仅颇与我们的日常体验脱节,而且从逻辑上似乎也说不通:我们很难想象,一种社会机制如果以压制一半人口的主体性参与为前提,它如何能持续运行下去?

        这种脱节与忽略或许与我们考察社会现象的视角有关,因为视角决定我们所能看到的现象。当我们从谱系的、规制的角度来看亲属关系的时候,我们也就从视野里抹去了日常生活中“灶台间的亲属关系”;当我们将亲属关系网络的原点理所当然地定义为男性,并以此作为整体性呈现的时候,我们也就遮蔽了女性的亲属关系体系。

        我把自己的探究视角定位为实践的和性别的。所谓实践视角,就是在理解和考察亲属关系的时候,不把它作为一种既定的制度性关系,而是看做人们在生活实践中主动构建的社会关系——就像张村人所说的,“亲戚是走出来的”。如果说制度视角主要关注的是“应该怎样”,那实践视角关注的就是“实际上怎样”。

        至于性别视角,我所理解的基本含义是,在考察社会现象时,区分男女性别是具有意义的。我会问诸如以下的问题:家庭对于男性意味着什么,对于女性意味着什么?这个问题的主语还可以替换成宗族、亲戚、婚姻、分家、生育……这样区分开性别加以提问后,我们会发现,在关系网络及其意义方面,女性具有与男性不同的一种亲属关系体系。

        在这样的视角下,我在张村所观察并感受到的很多现象就呈现出另一种意义。于是就有了“生活家庭”的概念,有了“娘家-婆家”这样的亲属体系。

        “生活家庭”是相对于“制度家庭”而言的。“制度家庭”强调男性的权利(血统、继承)和男性成员间的关系(父子、兄弟),强调男女之间的等级地位(男主女从),它与家族同构,并以其为基础扩展为家—族—国的连续体。而生活家庭的基本性质是一个生活单位,它与父系家族不是同构的,其中情感关系是最重要的纽带。因此,妻子或母亲成为核心的家庭角色,具有很强的影响力。对于张村妇女而言,建立和经营这个生活家庭,是她们一生中最重要的目标。

        通过“生活家庭”的概念,“分家”、“婆媳矛盾”等现象,都可以在一种新的层面上来理解。比如分家。以前学者将分家定义为家庭财产权的继承与分割,但这种观点不能解释目前越来越普遍的分爨型(也称分灶型)分家。这种分家形式是指结婚后的儿子儿媳与父母在日常收入和饮食方面分开,但并不分割原来父母家的财产,因此往往会出现兄弟们结婚一个分出一个的系列分家——按照原来制度性的分家定义,这种分家甚至不被作为正式的分家。但是从生活家庭的角度来看,这种普遍性的分爨型分家是具有重大意义的,它所分出来的正是“生活家庭”;从女性的意义上来说,这是儿媳妇主导的生活家庭从婆婆所主导的生活家庭中独立出来,并自成一个生活单位。这也就能解释,为什么在许多“闹分家”的事例中,儿媳妇和婆婆之间的冲突往往成为分家的导火索,乃至成为最集中的矛盾结点。而永远说不尽道不完的“婆媳矛盾”,其实也可以从两代女性的生活家庭的竞争来理解:婆婆希望尽可能地维系以自己为核心的生活家庭,因此希望留住儿子的忠诚;而儿媳妇希望尽快建立起自己的生活家庭,作为自己独立的、可以掌控的生活空间,因此努力要将丈夫拉入这个新的生活单位。

        女性的生活家庭之建立,是通过脱离夫家家族而达成的;在此过程中,娘家是其最重要的资源。这就涉及妇女所处的不同于男性的亲属关系网络。与男性在其父系家族(也是其出生家族)的身份连续性不同的是,由于父系和婚后从夫居的制度,女性在其居住地及亲属身份上要经历一个转换:从娘家到婆家,从娘家人到婆家人,因而形成了妇女独特的亲属关系体系——娘家-婆家。如果说男性的亲属关系是纵向的宗族树结构,那女性的这种娘家-婆家结构可称之为扁担型结构。在这一结构中,妇女因身份转换而在正式体制中始终带有某种“边缘人”的色彩,但这同时也使她在实践中具有了“左右逢源”的关系资源,娘家婆家两头的资源都可以在某种程度上为她所用。而在事实上,由于个人的生活经历和情感关系,有意无意地疏远婆家一方而刻意强化与娘家的联系,往往是妇女们采用的策略。

        女性的影响力,就这样在家庭生活和亲属关系网络营建过程中凸显出来了。尽管丈夫是家庭的正式代表,尽管男性是家庭经济中最重要的“养家者”,尽管父系家族的亲疏等级关系有系谱上的依据;但是——既然妻子是家庭各成员情感交流的汇集点,既然是妻子在操持家庭内的吃穿用度,既然是妻子在打点亲戚“为往”中的礼物和招待规格,甚至是“走亲戚”的主角,那么妻子实际上就会自然成为家庭事务的实际决策者,以及家庭亲属网络偏向的主导者。这是一种隐藏在后台的实际发挥作用的影响力——相对于男性在正式场合上的代表作用而言。这是一幅与我们以往的学术认知迥异的图景。相对于前台的“场面”,这后台的风景甚至更为丰富和耐人寻味。

        我试图在一个民族志的框架中,以女性的生命历程为线索,通过我在村里所看到、听到、感受到的人物、故事和场景来展现村庄中女性的生活状态,来探究她们的角色、实践及其文化意义中长期被忽略的那些方面。

        而女性的这种“后台实践”,在多大程度上挑战了正式的父系制度,又在多大程度上再生产了它?女性在家庭、亲属这类初级关系领域中的影响力怎样扩展到公共领域?当今的各种社会变迁因素怎样影响妇女的角色及其实践?这些是妇女的生活实践所提出的重大问题,也是这本书留下的某种遗憾,今后我愿意进一步探究。

        回头看去,这本书持续了十年的田野、写作和修改的过程中,也印下了我个人经历中很多难忘的人和事,就以它的出版作为纪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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