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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读书报 2010年11月03日 星期三

    名家阅读(31)

    “活态的文化遗产”需要“活态”地传承

    方李莉(中国艺术研究院艺术人类学研究中心教授、主任) 《 中华读书报 》( 2010年11月03日   10 版)

        这几年由于一直在做西部人文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利用这个课题,我读的书都与文化遗产保护有关,如人类学考察报告,其他国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理论、保护条例等。通过实地考察和读书,我发现,文化遗产正在成为一种资源。在国外,遗产既是保护对象,也是开发和利用的资源,二者之间并不存在矛盾。中国人有保护,有开发利用,但往往将它们与文化创新割裂开来,这是一个问题。

        我最近读的是《文化财保护法的务实》(东京:柏书房1979年版)和1992年修订的英文版《欧洲考古遗产保护公约》(又称《马耳他公约》)。通过阅读,我发现,西方国家的文化遗产保护最初都是从物质文化开始的,到后来在欧洲引发了对自然资源的保护。而在日本和韩国这些非西方国家,包括拉丁美洲、北美等非主流国家,开始于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这是弱势国家对保护文化多样性的一种呼唤——他们一方面向发达国家学习新思想和新技术,另一方面,人们又开始寻求文化的多样性,寻找过去失去的文化。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种观念和意识形态,这是它与物质文化遗产最大的区别。如何保护这种观念和意识形态?这是我一直在思考的问题。这种流动的思想和观念,是一种“活态的文化遗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它的定位),因此也要活态地传承。既然是活态、流动的,那它就还存在于我们的生活当中,还要继续传承下去,这就意味着它的保护方法和文物的保护方法不同。当前,国家提倡文化自主创新,提倡新农村建设,也在提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如果我们将这三方面割裂开来,就很难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因为,即使我们保护得再好,它也不过是一个失去生命的标本而已。

        费孝通先生晚年一直在探讨什么是文化的种子、何谓文化的健康基因、健康基因和种子如何存在等问题。一颗种子不管多强壮,如果我们不给它养分,就会失去生命。非物质文化遗产也是如此。所以,我们现在关注文化遗产保护,同时要关注文化创新。费先生所讲的文化的种子,实际上就是如何让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当今社会重要的东西。无论是学者做研究,还是政府规划政策,都不能忽略民众。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活的,需要人去传承,只有人民才能去创造,延续,继承,使其发扬光大。所以,做好文化保护的同时,我们还必须关注民众自身的创造力。为什么非物质文化遗产会这么热?就是因为民众参与了创造。如北京的铜锣鼓巷、上海的田子坊,传统文化都保护得非常好。这次去看世博会,我感触很深——在中国馆的设计上,非常现代但又含有很多中国传统文化元素,二者融合得非常自然。对于我们做人类学研究的学者来说,除了读纸本的书之外,还应该读社会这本大书,接触这些民众创造性地继承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实践,无疑是非常重要的。

        新文化往往是在原有的文化中建构起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其中的组成部分,是创造新文化的重要基础。而从很多人类学家最新的考察报告里,我也看到,现在各种非物质文化遗产都已成为不同国家和民族建构新文化、新政治、新经济的重要资源。

        当然,任何问题都有其双刃剑效应。一方面,我们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看成是资源和创新的对象,但另外一方面,由于经济利益的驱动,非物质文化遗产被商业化得很厉害,很多地方无序开发,我们现在到任何旅游点就会有似曾相识的感觉,文化中最精华的东西没有了,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学术界这些年作出了很大贡献,如让老百姓意识到传统文化的重要性,但这只是第一步,接下来怎么做,我们还需要深入的思考和研究。

        (本报记者陈菁霞采访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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