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8月26日 Wed

数智时代的社会团结何以可能

《文摘报》(2026年08月26日 0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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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版:光明学林
文摘报 2026年08月26日 Wed
2026年08月26日

数智时代的社会团结何以可能

  如果说,农业社会的团结基于血缘、地缘的相似性,工业社会依托分工的功能性互赖,两种模式均以人类为唯一行动主体,那么,现如今人机分工带来的人机共生正在改变这种单一主体的整合机制。因此,重构数智时代的社会团结,需在理论上重新定位机器的伦理地位,在实践上构建相应的规范体系。

  智能机器在数智时代已演变为一种能够调节社会关系、承载价值规范、参与秩序生成的能动力量,即“准行动者”。这一理论判断为理解数智时代的社会团结提供了新的起点。然而,机器角色的转变也带来了三重伦理危机,即人机分工消解了人际协作的功能互赖基础;虚拟交互弱化了作为伦理锚点的“附近”;独异性社会撕裂了集体共识的价值根基。三重危机相互叠加,使数智时代的社会团结无法在旧有框架内得到构建,必须走向一种基于人机共生的社会团结形态。

  而基于人机共生的社会团结应当凸显三重伦理价值维度:确立人的主体性优先原则,确保人类始终是责任主体与价值终极依据;划定人机协同的权责边界,在人类理性决策与机器功能实践的非对称性中构建清晰可操作的规范;奠定人机交互的规范性基础,既要确立可解释性的伦理底线,也要坚守人类最终支配权的制度红线。因此,在实践路径层面,数智时代社会团结的重构需从微观、中观、宏观三个维度协同推进。微观层面,保障各类社会情境中“弱秩序”的持续生成,使个体在与技术、他者的动态互动中形成可预期的协同模式;中观层面,构建多元主体协同共治的行动者网络治理生态,使伦理秩序在持续互动与协商中逐步形成;宏观层面,重塑以人为本的社会共识,通过制度设计、文化培育与公共对话,确保数智技术的发展始终以人的自由、尊严与全面发展为尺度。

  (《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6年第4期 刘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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