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7月15日 Wed

公告

《文摘报》(2026年07月15日 0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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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版:公告
文摘报 2026年07月15日 Wed
2026年07月15日

公告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公告

被告河南省海林房地产有限公司、娄雪飞:

   本院受理原告董德刚诉你们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6)豫1602民初8280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此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按缺席判决。

   安徽省和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皖0523民初6027号

安徽君安建筑安装有限公司、邵家虎:

   本院受理原告马鞍山贤龙建材销售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6年8月31日15时在本院乌江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和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皖0523民初5023号

蔡福久:

   本院受理原告孔寿年、王冬梅诉你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6年8月31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乌江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公告

吴小三:

   本院受理原告魏文秀与被告吴小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6)陕0602民初2891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开庭传票等应诉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次日10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速裁庭第十六审判庭依法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缺席审理。

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公告

苏政:

   本院受理原告张小云与被告苏政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6)陕0602民初3716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开庭传票等应诉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次日10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速裁庭第十六审判庭依法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缺席审理。

公告

白沟新城程眸箱包厂(个体工商户):

   本委受理肖帅与你(单位)有关工资争议一案(保白劳人仲案字〔2026〕第182号),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特向你(单位)公告如下: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庭组庭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未参与劳动仲裁庭审将依法缺席裁决。仲裁委地址: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办公楼西侧配楼二楼,电话:0312-2893685

   保定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

   2026年7月15日

   公告

青岛妖怪赋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刘子怡与你(单位)劳动人事争议一案(哈松新劳人仲字〔2026〕623号),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等相关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组庭开庭通知书、中止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十日内,并定于2026年9月2日13时30分在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一路699号A栋203室,哈松北区高新区(哈尔滨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第1号仲裁庭开庭,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依法缺席裁决。仲裁委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一路53号220室,联系电话:0451-87190107。

   哈松北区高新区(哈尔滨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7月15日

公告

哈尔滨茗悦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王琪与你(单位)劳动人事争议一案(哈松新劳人仲字〔2026〕626号),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等相关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组庭开庭通知书、中止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十日内,并定于2026年9月30日08时30分在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一路52号425室,哈松北区高新区(哈尔滨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第2号仲裁庭开庭,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依法缺席裁决。仲裁委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一路53号220室,联系电话:0451-87190107。

   哈松北区高新区(哈尔滨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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