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未写姓名怎么办
《文摘报》(2026年07月08日 03版)
我丈夫的朋友周某前几年曾向他借钱,但是借条上只有周某的签名,没有写我丈夫的姓名。请问律师,这种情况下我丈夫能否要回欠款?
【律师解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依据上述规定和其他法律规定,你丈夫想要索回欠款,一是需要提供借条,二是需要证明这笔借款已经交给了周某。如果周某认为你丈夫虽然持有借条,但实际并不是债权人,周某必须对此进行举证。
(《上海法治报》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