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版书岂能驶上电商“高速路”
“新书出版不足一周,市面上即出现大量盗版”,作家刘震云新作《咸的玩笑》2025年12月出版,一周内就被盗版。人民文学出版社迅速发布悬赏公告,征集该书盗版侵权线索,该社法务负责人告诉记者,“我们每天都会收到很多读者的邮件和电话,鉴定真伪或发来盗版链接”,截至目前图书上市5个月,已累计监测盗版链接3319条!
“两年立案诉讼案件近350件!”影视剧《我的阿勒泰》2024年热播,作家李娟作品登上畅销书榜首,盗版书商闻风而动,李娟作品成为盗版重灾区。短短两年间,出版方花城出版社已投诉下架各平台盗版链接近1000个。
“保守估计,商务印书馆核心工具书的盗版销量远大于正版,经济损失巨大。”除了畅销书,教材教辅也是盗版重灾区。商务印书馆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社在多地调查发现,《现代汉语词典》等工具书,竟有整个学校几千名学生都使用盗版的情况。
中华书局总编辑尹涛判断:“当下,我国出版业正面临两个致命难题,一个是电商平台低价竞争,另一个就是盗版。”书业苦盗版久矣,近几年,图书市场规模下降,盗版书却学会了“互联网+”,驶入电商的“高速路”,沉疴益重,危及出版业生存发展。
“小作坊”式盗版,“打地鼠”式维权
店铺注册地为吉林松原,声称发货地为河北,书却来自山东德州……5月初,记者在某电商平台名为某“图书印象专营店”的店铺,拼单购买了一本《咸的玩笑》,价格为10.5元。客服明确回复:“全新正版”“直接厂家供货没有中间商,所以价格比较实惠,性价比很高”。查阅平台,该店铺拥有店铺资质,上传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收到书后,与人文社官方渠道售价39.5元的《咸的玩笑》对比,存在多处不同:正版书封面为硬壳精装,盗版书却变成了软皮平装;盗版纸张是最廉价的胶版纸,气味大、粗糙、透字。记者在平台联系商家,不仅商品链接已失效,且店铺全部商品均已下架。
经人文社编辑鉴定,记者买到的低价图书确为盗版。据了解,出版业普遍认为,电商平台的小店铺中,低于码洋五折的图书,大多可判定为盗版。
过去两三年中,这样的盗版店铺,花城出版社编辑团队投诉了上千家。这种打击盗版的方式被出版界称为“打地鼠”式维权。
“下单、鉴别盗版、投诉关店,这一套流程下来,还没来得及让平台封店,店铺早已改头换面重新开张。”花城出版社编辑周思仪说,出版社维权之路困难重重,每一步都是对时间和精力的巨大消耗——商家推给平台,平台要求举证,提交一堆证据给法院,却被告知“被告电话无人接”“注册地址为虚拟”。好不容易判罚,店铺各显神通,失联、地址无效,法律文书无法送达……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人文社法务负责人告诉记者,为了“卡”在刑事立案标准之下,现在很多盗版团伙已放弃大规模囤库模式,转向小批量分散仓储、按需即时印刷,以“小作坊”方式运营,一家两三个人印几百本书,“可怕的是,这样的小作坊成千上万”。
“打地鼠”式维权同样需要排队。天眼查显示,某头部购物平台各类司法案件已超过18万起。“一天开庭一起,要500年。”
网售盗版书,平台是否担责
“电商平台是盗版图书流通的重灾区和高发地。”
商务印书馆法务人员向记者分析道,不法书商利用平台规则和技术漏洞,频繁更换店铺名称、使用模糊关键词,或打着“原版印制”“复印版”的幌子进行销售。部分盗版者甚至使用虚假身份信息注册店铺,查处不便,又极易“死灰复燃”。此外,直播带货、社群团购等新型电商模式也给盗版书提供了新的温床,侵权行为更分散、更隐蔽。
那么,网店销售盗版书,电商平台究竟该不该担责?
2022年,中信出版拿下了全国首例电商平台承担连带责任的民事案件,为出版机构维权开创了先例。
中信出版取证发现,网店“三仙书阁”在某电商平台销售《结构性改革》一书为盗版,遂向法院起诉,要求店铺经营者许某某及电商平台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认定,电商平台因未履行对平台内经营者资质的定期核验义务,致使已注销的商家仍在平台销售盗版书。该案对压实平台主体责任具有典型意义。审理法官指出,电商平台具有市场和企业双重属性,是实现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关键一环。
电子书也具有出版物属性,平台也须承担连带责任。
今年4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2025年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典型案例,中信出版诉电商平台电子书侵权一案入选。案由为粟某某在某电商平台开设店铺,售卖盗版电子书,且未提交相关经营资质。法院判决粟某某赔偿出版方经济损失,电商平台亦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该案明确了电子书同样具有出版物的商品属性,店铺必须依法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平台须履行核验更新、动态监测义务。
最高法公布了该案的典型意义:本案是电子商务平台销售盗版电子书的典型案例。在案证据能够证明,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如果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且未采取必要措施,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七条判令其承担连带责任。本案判决强调了平台主体责任应当进一步压实,平台内部管理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推动平台治理水平不断提升。
“电商平台应当承担与其法律地位、控制能力和注意义务相适应的责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万勇认为,平台并非图书交易的单纯信息中介,而是商家准入、商品展示、流量分发、交易撮合、支付结算和信用评价等平台规则的组织者。因此,平台责任不能仅限于被动接收投诉、删除单个链接,而应嵌入平台治理全过程。
反盗版从来不是作者和出版机构的“独角戏”。周思仪呼吁广大读者:下次再看到盗版,别只说“算了算了”,每一次拒绝都是对盗版的一次亮剑,是对好内容好创作的支持。
(《光明日报》5.20 陈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