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5月27日 Wed

公告

《文摘报》(2026年05月27日 0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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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版:公告
文摘报 2026年05月27日 Wed
2026年05月27日

公告

   泰兴市苏泰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证照、印章作废公告

   2021年6月23日,泰兴市人民法院作出(2021)苏1283破申5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泰兴市方圆建筑有限公司对泰兴市苏泰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1年7月12日指定江苏指明路律师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2021年11月12日,泰兴市人民法院作出(2021)苏1283破31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认可苏泰公司和解协议并终止苏泰公司和解程序;因苏泰公司无法履行和解协议,经管理人申请,泰兴市人民法院于2026年3月20日作出(2021)苏1283破31号之三《民事裁定书》,裁定终止和解协议的执行。

   因管理人至今未能接管到泰兴市苏泰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的法定名称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以及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税务IC卡(金税盘)等印章、证照。为维护债务人财产安全,确保破产清算案件顺利进行,防止在破产清算受理后出现滥用企业证照、印章等,从事与破产清算无关的事项或其他违法事项,管理人特此声明:泰兴市苏泰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的所有证照(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正副本及所有印章(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公章、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合同专用章等)自2026年3月20日起作废。

   自2026年3月20日起,因上述作废证照、印章产生的一切行为与泰兴市苏泰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及管理人无关,泰兴市苏泰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及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对于2026年3月20日之前已经形成的法律关系,待管理人确认后方可产生法律效力。

   泰兴市苏泰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年5月25日

   株洲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债权申报公告

   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5月6日作出(2026)湘02清申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株洲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5月18日作出(2026)湘02强清12号《决定书》,指定湖南人和人(株洲)律师事务所担任清算组。

   请株洲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的债权人于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逾期不申报者,自行承担法律后果。

   清算组通信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399号华晨国际11栋26楼湖南人和人(株洲)律师事务所,联系人:谢宇航,联系方式:17773364775。

   特此公告。

   株洲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6年5月22日

   株洲新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债权申报公告

   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5月6日作出(2026)湘02清申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株洲新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5月18日作出(2026)湘02强清13号《决定书》,指定湖南人和人(株洲)律师事务所担任清算组。

   请株洲新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债权人于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逾期不申报者,自行承担法律后果。

   清算组通信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399号华晨国际11栋26楼湖南人和人(株洲)律师事务所,联系人:谢宇航,联系方式:17773364775。

   特此公告。

   株洲新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6年5月22日

   株洲金海贵金属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债权申报公告

   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5月6日作出(2026)湘02清申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株洲金海贵金属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5月18日作出(2026)湘02强清14号《决定书》,指定湖南人和人(株洲)律师事务所担任清算组。请株洲金海贵金属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债权人于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逾期不申报者,自行承担法律后果。清算组通信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399号华晨国际11栋26楼湖南人和人(株洲)律师事务所,联系人:谢宇航,联系方式:17773364775。

   特此公告。

   株洲金海贵金属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6年5月22日

   河南创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公告

河南创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各债权人:

   2026年3月12日,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河南创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下称“创赞公司”)的破产清算,并于2026年3月27日作出〔2026〕豫0403强清1号之一《决定书》,指定河南前行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负责创赞公司的破产清算事务。

   河南创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6年7月9日前,向创赞公司管理人清算组(联系人:谷英华,通信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建设路西段冠瑞财富广场2号楼2023室,邮政编码:210000,联系电话:13243176276)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破产清算的相关法律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特此公告。

   河南创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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