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履行偿还先行支付工伤待遇义务催告书
重庆市锐越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0日,我中心作出《关于责令偿还先行支付工伤待遇的决定书》(彭水社险〔2025〕9号),并于2025年10月22日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责令你公司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偿还我中心为你公司垫付陈江的工伤待遇83168元。我中心至今未收到你公司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资料,现《关于责令偿还先行支付工伤待遇的决定书》(彭水社险〔2025〕9号)已产生法律效力,你公司未履行偿还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特向你公司进行催告,限你公司在收到本催告书的十日内履行偿还义务,否则我中心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附:[户名: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工伤保险支出户,账号:3100019209026438687,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彭水支行]
特此告知。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重庆市巴南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履行偿还先行支付工伤待遇义务催告书
重庆珲轩玻璃有限公司:
我中心于2026年2月11日向你公司邮寄送达了关于代朝友工伤待遇的《责令偿还先行支付工伤待遇决定书》,要求你公司在收到决定书的10日内偿还我中心先行支付的代朝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7062元、一次性医疗补助金31952元,共计69014元。现我中心未收到你单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资料,你单位至今亦未履行偿还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现我中心特向你单位进行催告,请在收到本催告书的十日内履行偿还义务,否则我中心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特此告知!
附:【户名:重庆市巴南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账号:3100082129201023783,开户行:工行巴南鱼洞支行】
重庆市巴南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2026年5月8日
重庆市巴南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履行偿还先行支付工伤待遇义务催告书
重庆海翼铭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我中心于2026年2月11日向你公司邮寄送达了关于黄兴权工伤待遇的《责令偿还先行支付工伤待遇决定书》,要求你公司在收到决定书的10日内偿还我中心先行支付的黄兴权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7062元、一次性医疗补助金32640元,共计69702元。现我中心未收到你单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资料,你单位至今亦未履行偿还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现我中心特向你单位进行催告,请在收到本催告书的十日内履行偿还义务,否则我中心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特此告知!
附:【户名:重庆市巴南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账号:3100082129201023783,开户行:工行巴南鱼洞支行】
重庆市巴南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2026年5月8日
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6)苏12破1号
本院根据中城建第十三工程局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6年5月19日裁定受理中城建第十三工程局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于同日指定江苏联盛(泰州)律师事务所担任中城建第十三工程局有限公司管理人。中城建第十三工程局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向中城建第十三工程局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凤凰东路56号中城建第十三工程局有限公司;邮政编码:225300;联系人:蔡良军;联系电话:13305265013、13376021513)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债权申报期限分别为:收到本院申报债权通知书的债权人应于收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申报,未收到本院申报债权通知书的债权人应于2026年8月24日前申报。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中城建第十三工程局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中城建第十三工程局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6年9月7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三法庭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