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于人”导向下我国劳动法的制度优化
《文摘报》(2026年04月29日 06版)
一是完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强化企业培训法定义务与经费使用制度,拓宽培训保障覆盖范围,完善普惠性补贴制度,重塑技能人才评价激励机制,打破职业发展“天花板”。
二是加强人工智能就业风险的法治应对。立足技能分化现实,构建全周期技能培育机制;强化就业优先保障与风险监测预警;审慎规划AI替代的法律边界,保障劳动者就业稳定;破除人才流动制度壁垒,优化人力资源配置。
三是推进劳动报酬与工时休假制度法治化。完善劳动报酬法治体系,构建公平分配机制;落实工时制度,规范过度加班行为;完善带薪年休假法律制度,探索弹性休假模式。
四是构建家庭友好型劳动保障制度。完善生育保障法律制度,填补生育就业歧视漏洞;健全家庭休假与全周期照料保障规则;构建普惠托育法治机制;完善超龄劳动者就业保障,盘活老年人力资本。
五是构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法治保障体系。推进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明晰各方主体权责;完善新业态社会保险制度,扩大覆盖范围;构建新业态劳动者权益协商协调机制,筑牢权益保障基石。
推动“投资于人”战略落地为劳动法律规范,将助力人力资本增值与劳资和谐,夯实高质量充分就业与共同富裕的法治根基。
(《工会理论研究》2026年第2期 李凌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