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29日 Wed

公告

《文摘报》(2026年04月29日 0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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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版:公告
文摘报 2026年04月29日 Wed
2026年04月29日

公告

磁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5)冀0427民初9302号

阿大伟:

   本院已受理原告深圳探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释法明理提示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磁县人民法院光禄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和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皖0523民初2202号

罗婉婷:

   本院受理宋庆欢诉你赠与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乌江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平山县人民法院公告

齐二东:

   本院受理原告崔利明诉被告齐二东民间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平山县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西乌珠穆沁旗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北京永隆兴业物流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杨树琦与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及庭前调解建议书。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应诉,逾期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6年6月2日9:00在仲裁庭(内蒙古西乌珠穆沁旗人社局四楼仲裁庭)开庭审理。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按缺席裁决。

   公告

北京嘉凯数字电影院线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王振国、张远与你(单位)(劳动报酬)争议一案(哈松新劳人仲字〔2026〕第4、5号),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特向你(单位)公告如下:公告送达哈松新劳人仲字〔2026〕第4、5号仲裁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仲裁委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一路53号220室,电话:87190107。

   哈松北区高新区(哈尔滨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4月29日

公告

黑龙江百之利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赵佳军与你(单位)(劳动报酬)争议一案(哈松新劳人仲字〔2026〕第190号),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特向你(单位)公告如下:公告送达哈松新劳人仲字〔2026〕第190号仲裁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仲裁委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一路53号220室,电话:87190107。

   哈松北区高新区(哈尔滨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4月29日

公告

黑龙江百之利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张丹瑶、王作平与你(单位)(劳动报酬)争议一案(哈松新劳人仲字〔2026〕第365、366号),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特向你(单位)公告如下: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庭组庭开庭通知书及中止通知。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并定于2026年8月10日13时30分在本委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仲裁委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一路52号425室,电话:0451-87190107、0451-84015207。

   哈松北区高新区(哈尔滨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4月29日

   公告

黑龙江省方圆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本委受理于垚与你(单位)(劳动报酬)争议一案(哈松新劳人仲字〔2026〕第479号),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特向你(单位)公告如下: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庭组庭开庭通知书及中止通知。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并定于2026年8月12日08时30分在本委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仲裁委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一路52号425室,电话:0451-87190107、0451-84015207。

   哈松北区高新区(哈尔滨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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