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18日 Sat

公告

《文摘报》(2026年04月18日 0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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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版:公告
文摘报 2026年04月18日 Sat
2026年04月18日

公告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公告

宜春市恒达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河南华泰供电有限公司诉被告周口银龙水务有限公司、第三人宜春市恒达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6)豫1602民初556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民事裁定书、鉴定申请书、审判人员通知书及鉴定质证传票。自此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公告

河南厚德景观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一分公司、河南厚德景观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周口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江苏溧阳城建集团有限公司诉你们方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5)豫1602民初8435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鉴定报告、审判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此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按缺席判决。

   湖北省阳新县人民法院公告

朱鑫磊:

   本院受理原告夏汉兴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鄂0222民初41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和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皖0523民初1860号

陈婷婷:

   本院受理浙江民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1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鸟江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公告(第二次)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5月5日10时至2026年5月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371/11,户名:(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依法对位于二七区嵩山南路196号院1号楼5单元13层1301(合同号:18004410526)的房产进行公开拍卖活动。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公告(第二次)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5月5日10时至2026年5月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371/11,户名:(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依法对位于郑东新区祥盛街11号3号楼东2单元11层43号(不动产权证号:1001072928)的房产进行公开拍卖活动。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公告(第二次)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5月5日10时至2026年5月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371/11,户名:(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依法对位于二七区福寿街16号4层4117号(不动产权证号:1401273050)的房产进行公开拍卖活动。

   攀枝花仲裁委员会公告

严锡帅:

   你与申请人凉山州久安运输有限公司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2025)攀仲案字第181号,申请人向本会提交《变更仲裁请求申请书》,将原请求变更为“裁决案涉合同于2023年5月7日解除,并支付欠付的租金及违约金”。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仲裁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变更仲裁请求申请书》及证据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6年6月4日上午9:30在本会仲裁庭(B621室)不公开开庭审理本案,无正当理由不到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本会地址:攀枝花市花城新区市政务中心6楼

   联系电话:0812-3103187、3101651

   白银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汇鑫诚(宁夏)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罗福有诉你的劳动争议一案(白区劳人仲案字(2026)97号),因你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仲裁法律文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白银市白银区天津路1号白银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10室)领取上述仲裁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委将于2026年5月28日上午9时在白银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开庭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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