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15日 Wed

企业排污致鱼大量死亡被判赔

《文摘报》(2026年04月15日 0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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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版:法制纵横
文摘报 2026年04月15日 Wed
2026年04月15日

企业排污致鱼大量死亡被判赔

  2023年4月,个体养殖户陈某承租的14亩堰塘突发险情,其养殖的黄鱼大量死亡。事发后,陈某第一时间向湖北省襄阳市生态环境局枣阳分局报案。

  执法人员迅速到场,对涉事企业门口下水道及鱼塘水体取样检测,结果显示,两处水质样本均超出“水质最低检出限”指标,已无法保障鱼虾正常生长繁殖。

  调查显示,位于陈某鱼塘上游的湖北某汽车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其焊装、冲压车间处在正常生产状态,却未按规定取得排污许可证。此外,厂区也未配套建设初期雨水收集池。公司负责人承认,降雨时雨水冲刷厂区路面,会将少量未完全收集的生产废水带入污水管网,最终汇入下游。针对某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对该公司处以20万元罚款,并责令立即整改。

  经打捞称重,死鱼共有11021.26斤。因协商无果,陈某将某公司诉至枣阳市人民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87361.42元。

  枣阳法院审理认为,某公司位于陈某鱼塘上游,陈某发现鱼死亡后及时报案,生态环境部门的检测数据及现场调查情况,足以证实该公司排污行为与鱼的死亡存在关联。参照湖北省农业事业发展中心公布的黄鱼市场批发价25元/公斤,结合死鱼重量,法院核定水产品损失价值为137765.75元。

  2025年11月,枣阳法院依法判决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赔偿陈某损失137765.75元。一审宣判后,某公司不服提起上诉。近日,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治日报》4.1 刘志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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