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
长治市微拾里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你单位职工(或其亲属)陈丽红于2026年3月11日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为由向本机关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和《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承担举证责任。请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本机关提交不认为是工伤的证据。逾期未提交或者拒不举证的,本机关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长治市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16日
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
陈丽红:
你(单位)于2026年3月11日提交王爱兵的工伤认定申请收悉。经审查,符合工伤认定受理的条件,现予受理。
长治市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16日
厦门鑫达洋海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强制清算公告
2026年1月30日,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华洋海事中心有限公司的清算申请,作出(2026)闽02清申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厦门鑫达洋海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3月9日作出(2026)闽02强清45号决定书,指定福建自晖律师事务所从该所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组成厦门鑫达洋海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清算组,对厦门鑫达洋海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清算。
公告如下:
一、厦门鑫达洋海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债权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以书面形式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等,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逾期申报的,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二、厦门鑫达洋海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者返还财产。
三、厦门鑫达洋海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股东、董事、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清算义务人应积极配合清算组进行清算,并承担如下义务:
(一)妥善保管并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移交所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册、账簿、重要文件等资料;
(二)根据人民法院、清算组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
(三)人民法院、清算组认为其应当办理的其他事项。
清算义务人怠于履行义务,导致无法清算的,相关义务人应对厦门鑫达洋海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清算组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弘毅律师
联系电话:18060968215
地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长虹路29号跨境电商产业园808单元
特此公告。
厦门鑫达洋海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6年3月30日
厦门中贸旅行社强制清算公告
2026年2月6日,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厦门中贸进出口有限公司的清算申请,作出(2026)闽02清申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厦门中贸旅行社强制清算一案。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3月3日作出(2026)闽02强清46号决定书,指定福建自晖律师事务所从该所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组成厦门中贸旅行社清算组,对厦门中贸旅行社进行清算。
公告如下:
一、厦门中贸旅行社债权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以书面形式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等,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逾期申报的,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二、厦门中贸旅行社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者返还财产。
三、厦门中贸旅行社股东、董事、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清算义务人应积极配合清算组进行清算,并承担如下义务:
(一)妥善保管并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移交所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册、账簿、重要文件等资料;
(二)根据人民法院、清算组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
(三)人民法院、清算组认为其应当办理的其他事项。
清算义务人怠于履行义务,导致无法清算的,相关义务人应对厦门中贸旅行社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清算组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弘毅律师
联系电话:18060968215
地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长虹路29号跨境电商产业园808单元
特此公告。
厦门中贸旅行社清算组
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