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3月25日 Wed

工伤中“上下班途中”的认定

《文摘报》(2026年03月25日 0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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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版:法制纵横
文摘报 2026年03月25日 Wed
2026年03月25日

工伤中“上下班途中”的认定

  我姐姐下班后骑车去超市买菜,买完菜回家途中遭遇车祸受伤。由于事发地点不在她从公司回家的常规路线上,因此公司认为并不属于工伤。请问律师,这种情况究竟能否认定工伤?

  【律师解答】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职工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

  职工以上下班为目的、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单位和居住地之间的合理路线,属于上下班途中。包括: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其他属于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合理时间、合理路线的确定应结合日常上下班的周期性、相对固定性等统筹考量,但不包括休假等属于开展个人活动或处理私事的往返时间和路线。你姐姐下班后去超市购物,如果只是稍微偏离常规下班路线,仍属于“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途中遭遇车祸受伤应当认定为工伤。

  (《上海法治报》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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