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忙清洗首饰,金戒指变铜戒指
《文摘报》(2026年02月18日 03版)
王某与老人刘某相识多年,同住一个小区,平日以“表奶”相称,关系融洽。2025年5月,王某在小区内偶遇刘某,闲聊中得知老人想清洗金饰,一个邪念由此滋生。同年5月15日,王某以“顺路帮忙清洗”为由,拿走了刘某的一枚黄金戒指。
王某次日将戒指卖给一家黄金回收店,获利2323元,全部用于偿还网络贷款。为掩人耳目,她购买了一枚价值20余元的铜合金戒指还给老人。老人佩戴几天后感觉“颜色不对”,提出疑问,王某又网购了一枚廉价戒指搪塞过去。
时隔两天,王某又以“帮忙清洗”的借口,分别骗走了刘某的一对黄金耳饰和一个黄金挂坠。2025年5月26日,她将这两件首饰一并出售,获利5975元。
2025年6月19日,刘某的女儿察觉母亲首饰异常,询问后得知其金首饰曾被邻居王某拿去“清洗”,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于当日立案侦查。王某到案后辩称刘某的首饰本就是假货,但侦查人员通过追踪其活动轨迹,发现其在案发时间段有前往金店的行为,且其银行账户在案发当日出现与赃物价值基本吻合的大额资金入账。经询问相关金店店主,王某的销赃行为得到证实。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将该案移送至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机关审查认定,刘某三次被盗的黄金饰品共计价值10199元,王某的行为已涉嫌盗窃罪。近日,宿城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盗窃罪对王某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检察日报》2.3 刘施洋 王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