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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26年01月28日 星期三

    公告

    《 文摘报 》( 2026年01月28日   09 版)

    第三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南通木林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机关于2026年1月19日对你公司承建的金源建材城物流城星程酒店装修装饰及酒店配套设备项目涉嫌拖欠劳动者工资立案调查,并下达《立案通知书》及《调查询问通知书》。因你公司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失联,经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有效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现依法公告送达《立案通知书》(三师人社立通字〔2026〕第0005号)和《调查询问通知书》(三师人社调(询)通字〔2026〕第0005号)等文书。

      立案核心事项:对你公司涉嫌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行为立案调查。本机关将依法开展调查取证工作,你公司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并有权向本机关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你公司应积极配合本机关的调查工作,逾期不配合的,本机关将依法认定案件事实并作出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你公司自行承担。

      询问及材料提交要求:请你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于公告视为送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携带以下材料到本机关接受调查询问并作出说明: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施工合同、农民工实名制工资表、农民工工资支付凭证等材料。

      若你(单位)逾期未按要求接受调查询问或拒不提供上述材料,本机关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之规定,责令你(单位)限期改正,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同时,本机关将根据已掌握的证据依法认定案件事实。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本机关地址:新疆图木舒克市中兴西街10号

      联系电话:0998-5703228、6300696

    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

    第六师五家渠市工伤举字〔2025〕075号

      新疆鑫锦胜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赵荣于2025年12月16日向本机关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相关材料,材料齐全后我局于2025年12月16日受理。申请人称:2024年7月3日上午12点20分左右,在你单位从克拉玛依市强泰劳务分包有限公司分包的“第六师五家渠市芳草湖农场等五个团场城乡一体化集中供水工程(二期)”项目进行链接PE管315计量井安装时不慎被管道砸伤小腿导致受伤,随即被同事赵彪送往第六师医院新湖农场分院检查,随即转院至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治疗。诊断结果:1.胫腓骨干骨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如你单位认为赵荣此次受伤不是工伤,请在收到此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提交相关证据。逾期未提交或者拒不举证的,你单位将承担举证不能责任,本机关将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第六师五家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19日

    海南儋州云月湖度假村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强制清算公告

    (2026)儋州云月湖强清字6号

      2025年12月30日,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5)琼97清申8号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朱效建对被申请人海南儋州云月湖度假村有限公司提出的强制清算申请。2026年1月19日,该院作出(2026)琼97强清1号之一《决定书》,指定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担任海南儋州云月湖度假村有限公司(下称儋州云月湖公司)清算组(下称清算组),陈骞为负责人。

      儋州云月湖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6年3月13日前向儋州云月湖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清算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儋州云月湖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以及企业法律法规规定的清算义务人应积极配合清算组进行清算,否则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6年3月19日上午9时00分在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第七法庭(儋州市那大镇伏波东路)召开。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海南儋州云月湖度假村有限公司清算组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三日

      清算组联系方式:黄律师,电话:15608033994。

      清算组通讯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中海国际中心G座4楼,邮编:610000。

    债权转让登报公告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转让方”)于2022年1月6日与河南新益瑞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受让方”)(身份证号:91410100*******26)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其对王新培(身份证号:41272119********2x)(以下称“债务人”)享有的债权(转让方基于保险理赔而享有代位追偿权,对应编号为BDDY2002160003834679、BDDY2002200003858695的保险单及编号为DY20190118000626-004、DY20190118000626-005的借款合同)及其担保权益合法转让,转让方将其对债务人合法享有的债权及相关担保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请求债务人支付理赔款、逾期保险费、滞纳金/违约金以及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其他费用等的全部权利,一并转让给受让方。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由受让方合法取代转让方成为债务人的债权人和担保权利人,债务人直接向受让方履行相应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及相应的担保责任,现予以公告。

      转让方: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河南新益瑞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公告

      陈伟代、黄雅玲:

      根据债权转让方深圳泛华联合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现用名:深泛联投资(深圳)集团有限公司)与债权受让方东莞市桥森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现用名:东莞市桥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债权、抵押权转让协议》,债权转让方已将依法享有的对借款人陈伟代(公民身份号码:4409231990****3815)、黄雅玲(公民身份号码:4409021991****4069)的债权及担保权利(即2022年11月3日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与陈伟代、黄雅玲签署合同编号为WMFHDG05220269DK的《贷款合同-房屋抵押》、WMFHDG05220269DY的《抵押合同-房屋抵押》取得的债权、抵押权,即〔2023〕东仲案字第927号裁决书确定的债权,即〔2023〕粤19执3555号、〔2024〕粤1972执5499号执行案件确定的债权)依法转让给债权受让方,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借款人。请借款人陈伟代、黄雅玲向债权受让方履行还款义务。

      受让方联系人:陈小姐。

      特此公告。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

      深泛联投资(深圳)集团有限公司

      东莞市桥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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