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山东天伊清真食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鱼台县人民法院已裁定受理山东天伊清真食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指定山东文思达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管理人决定公开遴选审计、评估机构。请有意应聘的机构,请于2026年1月26日16时前,前往管理人办公地址,报名并领取遴选文件。办公地址:鱼台县观鱼大道与会盟路交叉口西220米,鱼台县经济开发区数字产业大厦六楼614房间。联系人:崔律师,电话:13508974652。
山东天伊清真食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三日
公司分立公告
本公司已于2024年11月11日作出存续分立决议,分立后株洲理想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990万元)存续、株洲理想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万元)为新设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理想城公司重整计划的规定,本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株洲理想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承担。本公告与此前已公示的分立公告内容有矛盾之处,一律以本次公告为准。
株洲理想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6年1月24日
公告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已裁定受理上海中经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翠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上海华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合称三公司)强制清算一案,案号为(2026)沪03强清2、14、36号。三公司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清算组申报债权,逾期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公司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返还财产。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28号久事大厦23层;
邮箱:yangchao@chinalionlawyer.com;电话:18701988581
特此公告!
上海中经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清算组
上海翠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清算组
上海华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6年1月21日
遗失声明
上海翠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遗失营业执照正本,注册号:3101061010374
遗失声明
上海中经企业发展有限公司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号:3101121030771
遗失声明
上海华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号:3101071017855
遗失声明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于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作出(2025)沪0115强清23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上海赛灵企业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指定上海中元信清算事务有限公司为上海赛灵企业有限公司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
因清算组未接管到上海赛灵企业有限公司的任何印鉴章,现依法公告:上海赛灵企业有限公司遗失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合同章、发票章等印鉴章。如有任何单位和个人违法使用、冒用等,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上海赛灵企业有限公司清算组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一日
作废公告
江苏省沛县人民法院于2026年1月8日裁定受理沛县恒昌纺织有限公司破产案件,并指定徐州正则破产清算服务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管理人未接管到沛县恒昌纺织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3225725965082)的营业执照、印章、税控盘及发票等。为维护债务人财产安全,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现依法公告:上述未接管到的证照及印章等自2026年1月8日起作废、失效。
沛县恒昌纺织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年1月23日
河南泽基智联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公告
河南泽基智联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债权人:
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河南泽基智联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河南度信律师事务所为河南泽基智联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河南泽基智联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2026年3月3日前向管理人(通讯地址:南阳市宛城区孔明路建业凯旋广场20号楼921室,联系人何城律师,电话:15577789777,朱振华律师,电话:1663776968)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二、河南泽基智联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河南泽基智联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河南泽基智联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四日
四川逸群海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
在四川逸群海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中,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将职工债权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1月22日至2026年1月30日,职工对公示所附清单记载数额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要求管理人进行更正(管理人联系方式:19828978913)。
四川逸群海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三日
附:职工债权清单
姓名 金额 姓名 金额
项振兴 4,431.55 易国勇 61,194.05
曾佐诚 10,822.85 杨洪全 96,351.57
唐静文 25,012.39 冯 易 76,359.39
胡 逸 25,012.39 周 娇 92,465.12
张黎明 25,258.68 王 芳 58,516.78
蔡 旭 56,354.80 梁 那 83,051.82
郑振华 36,419.83 何长林 65,743.72
晋荣康 31,620.00 张道明 34,141.32
梅 浩 91,817.64 黎树康 68,400.00
耿晋强 74,475.72 易佛生 68,400.00
唐 川67,179.72
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6年1月31日10时在全拍网(www.allauc.com)公开拍卖:临西县第一中学临街门市17间三年租赁使用权。有意竞租者请持有效证件及保证金回执单(以实际到账为准)于2026年1月30日16时前到本公司报名并在拍卖平台提交报名材料。
展示时间:2026年1月29日-1月30日
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咨询电话:0319-2296818
公司地址:邢台市信都区冶金北路华夏银行9楼908室
河北晟荣达拍卖有限公司
2026年1月24日
内蒙古恒东集团阳堡渠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露天尾坑生态修复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征求意见稿公示
《内蒙古恒东集团阳堡渠煤炭有限责任公司露天尾坑生态修复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现征求公众意见。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百度网盘链接:https://pan.baidu.com/s/1vWPO7BELugEzWF-xOKaIrA 提取码:5dhk
百度网盘链接:https://pan.baidu.com/s/1WtJS6snpltKyjiydGUTJuw 提取码:nw3q
二、公众可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查阅纸质报告书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项目位于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纳日松镇阳堡渠露天煤矿尾坑,行政隶属于准格尔旗纳日松镇管辖,征求意见的范围为项目区周边群众。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后的10个工作日内填写公众意见表,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也可直接交至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内蒙古恒东集团阳堡渠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何总15149679333
通讯地址: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纳日松镇
环评单位:内蒙古腾烽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总18304771555
通讯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
内蒙古恒东集团阳堡渠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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