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维罗纳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告知函
建国西路319号原使用人员:
2024年11月28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上海维罗纳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管理人。管理人依法履行“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等相关职责。现就建国西路319号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管理人已依法接管上海维罗纳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名下坐落于上海市徐汇区建国西路319号房屋,并对房屋采取封锁措施;
二、管理人根据《破产财产变价方案》于2026年1月12日在阿里拍卖平台对上海市徐汇区建国西路319号房屋进行了第一次公开网络拍卖。买受人以4.56亿元的价格竞得。
三、上海市徐汇区建国西路319号房屋内尚有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家具、设备、文件等物品。若贵司/阁下认为该物品属于贵司/阁下并需要取走的,按如下具体方式取走:
(1)取走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月30日止;
(2)取走条件:取走人需为物品的合法所有权人,须出示公司/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并向管理人提供能够充分证明物品归属的有效凭证(如:购买发票、收据、合同、照片、视频等);
(3)取走流程:请符合上述条件的取走人,提前1-2日与管理人联系,并经管理人安排后,在公告期限内的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内进入并取走物品。未经管理人同意擅自进入的,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管理人将追究擅自进入者的法律责任;
三、重要声明
逾期未取走的物品,将被视为上海维罗纳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财物,管理人将依据财产管理方案、财产变价方案进行管理和处置。请相关人员务必珍视自身合法权益,及时完成物品的取走与搬离工作。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公告期满后对上述物品的处置提出任何异议或索赔要求。
如公告期内有多位认领人对同一物品主张权利而产生争议的,管理人将以认领人提供的证据为依据进行核实。
以上,特此函告!
上海维罗纳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日期:2026年1月17日
附:管理人联系方式:柳律师13817522556,李律师13162488589。
公告
重庆泊途公共停车场建设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债权人、债务人:
2025年12月19日,重庆市第五中院人民法院依法作出(2025)渝05清申13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重庆恒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对重庆泊途公共停车场建设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泊途公共公司”)提出的强制清算申请,并于2025年1月6日指定重庆百事得律师事务所担任泊途公共公司清算组。
泊途公共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6年3月3日前向泊途公共公司清算组(通讯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新溉大道99号中渝香奈公馆7栋19层百事得律师事务所,联系人:叶律师 联系电话:17623638883 邱律师 联系电话:13658381107)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逾期申报者,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
泊途公共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自通知之日起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泊途公共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故意违反相关规定未向泊途公共公司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使泊途公共公司的债权人受到损失的,不免除其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的义务。
特此公告。
重庆泊途公共停车场建设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清算组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七日
查封公告
(2020)豫1602执恢365号之二
关于申请执行人王凌敏与郑州弗雷森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河南省力神机械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依法立案执行。本院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郑州弗雷森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名下所有的位于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郑州弗雷森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国家级机械工程技术中心项目一号楼第九层、第十一层,因查封期限即将到期,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五条规定,对上述查封房产进行续查封;在续查封期间未经本院批准任何单位、个人均不准擅自使用、毁损、变卖、转移。如有任何单位、个人擅自使用或采取破坏性手段使被查封财产失去原貌、失去原来具有的使用价值或使财产价值改变的,我院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的规定,对采取该行为的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四条关于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罪的相关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绍兴越城浙绍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管理人
挂失声明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8月12日裁定受理应汉亭对绍兴越城浙绍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同日指定绍兴大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
接受指定后,绍兴越城浙绍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管理人未接收到绍兴越城浙绍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印章、证照。现管理人登报公示挂失,声明如下:
绍兴越城浙绍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遗失单位全部印章(包括但不限于公章、法人章、财务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
特此声明
绍兴越城浙绍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管理人
2026年1月16日
作废声明
徐州万时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在破产清算程序中未能接管到徐州万时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302MADJ505B7J)的营业执照正副本、法定代表人章、合同章、财务专用章等印章,现声明上述未接管到的证照及印章自2025年12月30日起全部作废。
徐州万时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年1月15日

上一版

缩小
全文复制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