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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26年01月10日 星期六

    莫纪宏:把“依宪治国”写入时代

    《 文摘报 》( 2026年01月10日   05 版)

        莫纪宏

        面对台下的法学院新生,中国社科院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所长莫纪宏很喜欢讲述这样一个戏曲片段。

        在京剧名篇《赤桑镇》中,素以“铁面无私”著称的包拯下令斩首与自己一起长大、为官后贪赃枉法的侄儿包勉,这是抚养他长大的嫂娘唯一的骨肉。不明真相的嫂娘赶至赤桑镇,指着鼻子痛骂包拯是忘恩负义的“白眼狼”。

        包拯没有搬出干瘪的律条辩解,而是唱起了著名的二黄碰板“自幼儿蒙嫂娘训教抚养”,“责己宽责人严怎算得是国家栋梁,弟若徇私上欺君下压民败坏纪纲难对嫂娘。”嫂娘最终被打动。

        在这个故事里,莫纪宏试图传递一种超越法条的经验:将来走上社会,向大众讲清楚法理,光靠一张嘴皮子有时是不够用的,还得学会“唱”,达到潜移默化的效果。

        莫纪宏的确会“唱”。在学院的活动上,他总会作为隐藏嘉宾给学生们亮嗓,唱腔饱满洪亮,博得满堂喝彩。而在做学术的路径上,“唱”变为了一种持之以恒的说服——他是国内学术界提倡“依宪治国”的第一人,最终,他也等来了概念落地。

        首次公开提倡“依宪治国”

        2025年11月底,莫纪宏从俄罗斯出差返回北京。在这次旅途中,他成为俄罗斯科学院成立301年以来,法学领域第一位被授予外籍院士的中国籍学者。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韩大元指出,这是国际宪法学界对莫纪宏的学术贡献所给予的积极评价,“在思考如何讲好‘中国宪法故事’,让国际社会了解变迁中的中国宪法实践上,莫纪宏树立了中国宪法学的国际影响”。

        实现宪法学的国际交流,并非一件易事。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何家弘曾撰文回忆了这样一桩往事:2015年国庆节前夕,加拿大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贝弗利·麦克拉克林访问北京,就“合宪性审查”问题发表演讲。问答环节,莫纪宏最后一个提问,问题是“access to justice”与“close to justice”的区别,有在场者将前者翻译为“接近正义”,后者为“靠近正义”。

        彼时,“合宪性审查”是宪法学界的热点话题,国际上也在探讨。何家弘猜想,莫纪宏的问题是颇有深意的,而语言所传达的信息是短缺或变异的。“这个并不准确的中文译语却给读者提供了超越原文的思维空间。或许,人类司法所能做出的一切努力也都不过是‘接近正义’。”

        合宪,这可以说是莫纪宏数十年来在呼吁的。1996年2月8日,法学研究所老所长、法学家王家福走进中南海,讲授法制课。此前,他与刘海年、李步云在《法学研究》发表文章,成为国内最早提出“法治国家”概念的学者。同年4月,中国社科院法学所趁热打铁,举办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学术研讨会。法学界名宿悉数到场,学界达成共识:“依法治国”对于破除人治思想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不过,在会场的一角,31岁的宪法学者莫纪宏却陷入了另一种思考。他认为,“依法治国”作为口号,“破”的能力很强,能取代人治;但“立”的能力不足。如果“法”的概念不清晰,不同层级的红头文件也被当作“法”,那么“依法治国”就可能流于形式。为了给“依法治国”寻找一个不可撼动的核心,莫纪宏在会上提交了论文《依宪治国是依法治国的重要保证》,主张必须突出宪法的地位,补强“依法治国”提法的正当性。

        这是国内学术界首次公开提倡“依宪治国”。

        “能表达一些东西就是最大的理想”

        莫纪宏与法学的结缘颇有些阴差阳错。1982年,17岁的他考入北京大学法律系,原因是法律系是北大在江苏省招生最多的专业,他自嘲是“胡乱下赌注入了法门”。大学期间,他读到宪法学泰斗王叔文发表在《法学研究》上的《论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折服于那种逻辑性强、说理透彻的文风。1986年,莫纪宏考入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法学系,成为王叔文亲自指导的宪法学硕士生,而后又继续攻读博士。

        20世纪末,与经济改革同时并进的还有法治建设。这是青年学者遇到的可以迅速登上学术舞台的立法浪潮。1989年底,莫纪宏开始参与国家立法工作。1994年,《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起草工作启动,莫纪宏担任起草小组副组长。在这份条例中,由他提出的行政紧急权制度被采纳,即在严重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国务院有权在地震灾区采取特别管制措施。后来,莫纪宏又参与了防震减灾法的起草。1996年,为了起草该法,莫纪宏随团访问美国。站在世贸中心双子塔的顶层,他和考察团的专家们出于职业习惯设想:“如果纽约发生大地震,双子塔会不会倒塌?”几年后,双子塔确实倒了,不是因为地震,而是毁于恐怖袭击。

        这个经历以残酷的方式印证了莫纪宏对于“风险”的思考:在现代社会,人为灾害有时比自然灾害更具有破坏力。从2000年起,莫纪宏又先后参与起草《科学数据共享条例》等草案,以及更宏大的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安全法等。莫纪宏至今记得那种投入的状态,“为某个立法问题争论到深夜,那种纯粹的学术与实践的碰撞,令人感到温馨”。

        莫纪宏从年轻时就想得很清楚,选择法律、选择科研是正确的,因为自己的性格安静,不喜欢凑热闹,“能表达一些东西就是最大的理想”。他认为,法学的大学教育体系中,恰恰缺少立法学课程,使得学生只知道如何去记住和理解法律,而缺少质疑法律和创造法律的欲望和勇气,这无疑是非常被动的。后来,他出版《为立法辩护》,回顾自己在理想与现实间平衡的立法活动。他在书中呼吁,年轻人要大胆地参与法律制定活动,并谨慎地为自己的立法辩护。

        莫纪宏喜欢自己开车,歌单里塞满戏曲曲目。有时耳机漏音,坐在后排的学生看着这位法学家和着旋律,忘我地摇头晃脑哼唱。他活得极有生命力,就如同他眼中的法律——不是僵死的条文,而是拥有生命的逻辑建筑。民主、人权、自由、平等、公正,这些宪法学中提到的概念,看不见摸不着,但他乐于在这些概念中思索、徜徉。

        (《中国新闻周刊》总第1219期 李沁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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