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父在”章歧说辨正
林雄洲在2025年第4期《中共宁波市委党校学报》上说,历代学者关于《论语》“父在”章的注释,于“志行”属“子”或“父”、“父道”指“善恶”或“常行”、“谓孝”在“主事”或“主心”等方面讼争不绝,遂使全章“主旨”又有“观人”或“论孝”之歧论。由语法、训诂、义理诸方面综观之,此章所论实为“孝亲之道”,集中表达了孔子的孝道思想:为人子者,应于父在时观其志,以养志为事亲之本;父没后则观其昔日所行之成迹,不轻易更改父之常行素风;三年后纵有所改,也应是出于不得已的客观需求。人子若能克制欲改思变之常情,而三年无改父风,则可谓孝矣。孔子此番论说,平实地就一般家庭生活探讨孝子如何于心性之微处对待亲子关系,为儒家孝道给出了一个例证与说明——“不忍之心”,从而也为儒家仁学提供了一个鲜活朴实且具普遍性的依据。
《周礼》井田沟洫辨析
丁进在2025年第10期《学术月刊》上说,自郑玄首倡都鄙、乡遂田制不同以来,主张乡遂用沟洫法、都鄙用井田法、井田体现所有制关系的观点已经成为学界的主流。其实《周礼》“井田法”只是农耕区耕地治理法,与所有制并无直接关系。“井田法”与“沟洫法”说的是同一件事情的两个方面,它们既是农田整治办法,也是道路交通办法,还是水利法。西周金文证实,都鄙也开沟洫,耕者属于周王之民,计算田亩单位只用百亩之“夫”,与《周礼》所记相去不远,但还不足以否定《孟子》“井田分公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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