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娄星区奔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强制清算
债权申报通知书暨公告
2025年9月17日,娄星区人民法院以(2025)湘1302清申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娄底市娄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娄底市娄星区奔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提出的强制清算申请一案。娄星区人民法院以(2025)湘1302强清8号《决定书》指定娄底市星汉资产清算事务有限公司担任其清算组对娄底市娄星区奔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清算。现清算组就娄底市娄星区奔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事宜公告如下:
一、请娄底市娄星区奔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债权人于本公告刊登之日起45之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与债权相关的证据材料。逾期申报债权的,自行承担申报费用及相应的法律后果。
二、请娄底市娄星区奔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30日内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返回财产。逾期清偿或返回的,清算组将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
三、娄底市娄星区奔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清算义务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人员等)应积极配合清算组进行清算,并承担如下义务:1.妥善保管所占有的公司财产、印章、账册、账簿、重要文件等资料,并及时向清算组移交;2.根据人民法院、清算组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人民法院、清算组的询问;3.人民法院、清算组认为其应当办理的其他事项。清算义务人怠于履行义务,导致无法清算的,相关义务人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清算组地址: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司法局五楼
联系人:岳先生 联系电话:13907388620
联系人:邬先生 联系电话:18107385577
特此公告。
娄星区奔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5年10月9日
娄底市娄星区湘中至诚网络广告有限公司强制清算
债权申报通知书暨公告
2025年9月17日,娄星区人民法院以(2025)湘1302清申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娄底市娄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娄底市娄星区湘中至诚网络广告有限公司提出的强制清算申请一案。娄星区人民法院以(2025)湘1302强清9号《决定书》指定娄底市星汉资产清算事务有限公司担任其清算组对娄底市娄星区湘中至诚网络广告有限公司进行清算。现清算组就娄底市娄星区湘中至诚网络广告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事宜公告如下:
一、请娄底市娄星区湘中至诚网络广告有限公司的债权人于本公告刊登之日起45之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与债权相关的证据材料。逾期申报债权的,自行承担申报费用及相应的法律后果。
二、请娄底市娄星区湘中至诚网络广告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30日内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返回财产。逾期清偿或返回的,清算组将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
三、娄底市娄星区湘中至诚网络广告有限公司清算义务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人员等)应积极配合清算组进行清算,并承担如下义务:1.妥善保管所占有的公司财产、印章、账册、账簿、重要文件等资料,并及时向清算组移交;2.根据人民法院、清算组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人民法院、清算组的询问;3.人民法院、清算组认为其应当办理的其他事项。清算义务人怠于履行义务,导致无法清算的,相关义务人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清算组地址: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司法局五楼
联系人:岳先生 联系电话:13907388620
联系人:邬先生 联系电话:18107385577
特此公告。
娄星区湘中至诚网络广告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5年10月9日
娄底市娄星区缘力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强制清算
债权申报通知书暨公告
2025年9月17日,娄星区人民法院以(2025)湘1302清申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娄底市娄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娄底市娄星区缘力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的强制清算申请一案。娄星区人民法院以(2025)湘1302强清10号《决定书》指定娄底市星汉资产清算事务有限公司担任其清算组对娄底市娄星区缘力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清算。现清算组就娄底市娄星区缘力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强制清算事宜公告如下:
一、请娄底市娄星区缘力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人于本公告刊登之日起45之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与债权相关的证据材料。逾期申报债权的,自行承担申报费用及相应的法律后果。
二、请娄底市娄星区缘力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30日内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返回财产。逾期清偿或返回的,清算组将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
三、娄底市娄星区缘力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清算义务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人员等)应积极配合清算组进行清算,并承担如下义务:1.妥善保管所占有的公司财产、印章、账册、账簿、重要文件等资料,并及时向清算组移交;2.根据人民法院、清算组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人民法院、清算组的询问;3.人民法院、清算组认为其应当办理的其他事项。清算义务人怠于履行义务,导致无法清算的,相关义务人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清算组地址: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司法局五楼
联系人:岳先生 联系电话:13907388620
联系人:邬先生 联系电话:18107385577
特此公告。
娄星区缘力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
2025年10月9日
娄底市娄星区阜欣运动装备有限公司强制清算
债权申报通知书暨公告
2025年9月17日,娄星区人民法院以(2025)湘1302清申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娄底市娄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娄底市娄星区阜欣运动装备有限公司提出的强制清算申请一案。娄星区人民法院以(2025)湘1302强清13号《决定书》指定娄底市星汉资产清算事务有限公司担任其清算组对娄底市娄星区阜欣运动装备有限公司进行清算。现清算组就娄底市娄星区阜欣运动装备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事宜公告如下:
一、请娄底市娄星区阜欣运动装备有限公司的债权人于本公告刊登之日起45之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与债权相关的证据材料。逾期申报债权的,自行承担申报费用及相应的法律后果。
二、请娄底市娄星区阜欣运动装备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30日内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返回财产。逾期清偿或返回的,清算组将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
三、娄底市娄星区阜欣运动装备有限公司清算义务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人员等)应积极配合清算组进行清算,并承担如下义务:1.妥善保管所占有的公司财产、印章、账册、账簿、重要文件等资料,并及时向清算组移交;2.根据人民法院、清算组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人民法院、清算组的询问;3.人民法院、清算组认为其应当办理的其他事项。清算义务人怠于履行义务,导致无法清算的,相关义务人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清算组地址: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司法局五楼
联系人:岳先生 联系电话:13907388620
联系人:邬先生 联系电话:18107385577
特此公告。
娄星区阜欣运动装备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5年10月9日
娄底市筑景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强制清算
债权申报通知书暨公告
2025年9月17日,娄星区人民法院以(2025)湘1302清申1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娄底市娄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娄底市筑景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提出的强制清算申请一案。娄星区人民法院以(2025)湘1302强清11号《决定书》指定娄底市星汉资产清算事务有限公司担任其清算组对娄底市筑景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清算。现清算组就娄底市筑景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事宜公告如下:
一、请娄底市筑景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的债权人于本公告刊登之日起45之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与债权相关的证据材料。逾期申报债权的,自行承担申报费用及相应的法律后果。
二、请娄底市筑景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30日内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返回财产。逾期清偿或返回的,清算组将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
三、娄底市筑景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清算义务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人员等)应积极配合清算组进行清算,并承担如下义务:1.妥善保管所占有的公司财产、印章、账册、账簿、重要文件等资料,并及时向清算组移交;2.根据人民法院、清算组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人民法院、清算组的询问;3.人民法院、清算组认为其应当办理的其他事项。清算义务人怠于履行义务,导致无法清算的,相关义务人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清算组地址: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司法局五楼
联系人:岳先生 联系电话:13907388620
联系人:邬先生 联系电话:18107385577
特此公告。
娄底市筑景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5年10月9日
娄底市大力有害生物防治有限公司强制清算
债权申报通知书暨公告
2025年9月17日,娄星区人民法院以(2025)湘1302清申1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娄底市娄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娄底市大力有害生物防治有限公司提出的强制清算申请一案。娄星区人民法院以(2025)湘1302强清14号《决定书》指定娄底市星汉资产清算事务有限公司担任其清算组对娄底市大力有害生物防治有限公司进行清算。现清算组就娄底市大力有害生物防治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事宜公告如下:
一、请娄底市大力有害生物防治有限公司的债权人于本公告刊登之日起45之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与债权相关的证据材料。逾期申报债权的,自行承担申报费用及相应的法律后果。
二、请娄底市大力有害生物防治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30日内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返回财产。逾期清偿或返回的,清算组将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
三、娄底市大力有害生物防治有限公司清算义务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人员等)应积极配合清算组进行清算,并承担如下义务:1.妥善保管所占有的公司财产、印章、账册、账簿、重要文件等资料,并及时向清算组移交;2.根据人民法院、清算组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人民法院、清算组的询问;3.人民法院、清算组认为其应当办理的其他事项。清算义务人怠于履行义务,导致无法清算的,相关义务人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清算组地址: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司法局五楼
联系人:岳先生 联系电话:13907388620
联系人:邬先生 联系电话:18107385577
特此公告。
娄底市大力有害生物防治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5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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