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年,层出不穷、屡禁不止的弹窗广告乱象成了手机屏幕上的“电子牛皮癣”,其主要表现为拖延关闭时间、诱导误触跳转、反复跳转、连环跳转、频繁弹出以及“弹中弹”等。不仅妨碍了用户正常使用App,还拉低了他们的使用效率和体验。
法律已经给弹窗广告戴上了“笼头”。《广告法》规定,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弹窗广告不得有“没有关闭标志或者计时结束才能关闭广告”“关闭广告须经两次以上点击”等情形。然而,不少App弹窗广告关闭按钮设计得过小,位置隐蔽,甚至设置虚假关闭选项或误导性关闭按钮,有的需要反复点击才能关闭或退出。
消费者有权自主决定是否浏览广告,而强制展示、无法跳过或难以关闭的弹窗广告乱象侵犯了消费者对于广告的观看选择权。此外,一些弹窗广告还存在收集个人信息的风险,涉嫌侵犯用户的隐私。
治理弹窗广告乱象需要夯实多方责任。首先要完善法律法规细则。当前相关法律规定对“摇一摇跳转”“弹中弹”“弹窗广告偷时间”等新型违规形式缺乏具体界定,需要进一步出台针对性规范予以定性、制约。同时,应提高违法成本,可将罚款额度与违法所得挂钩,并视情节轻重实施分层广告禁限。
监管部门应建立常态化监测机制,升级技术手段加强对App弹窗广告的巡查监督。同时畅通用户投诉渠道,建立快速响应机制,让用户能够方便地举报违规弹窗广告。
弹窗广告是互联网商业模式的组成部分,但弹窗广告不能越过法律边界,成为“电子牛皮癣”。
(《北京青年报》9.11 杜蒿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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