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及明清科举,很多人脑海里最先浮现的可能是“八股取士”四个字。但明代科举取士具有多面向的“虚实”空间,“八股取士”并不足以概括其整体面貌。
“八股文”占三分之一
明代,科举体系自下至上分为科考、乡试、会试、殿试、庶吉士考选五个层级。其中,科考是各地提学官为甄选具备乡试入场资格者而举行的考试,对象以今人较为熟知的生员或秀才为主。万历三十九年,礼部规定:各地科考试题,除《四书》义两道、《五经》义各一道外,“论、策、表必兼出”。也就是说,参加科考的士子不仅要应答测验“八股文”技巧的经义,还需应答论、策、表等题型。
对于想要蟾宫折桂的考生而言,最重要的是乡试和会试。明代,乡试中式的举人不仅可以连续参加会试,而且具备出仕为官的资格;会试录取的士子,则基本上不会被之后的殿试黜落。乡试、会试每三年一次,乡试于八月举行,会试于次年二月举行,试题的类型和数量相同。考试均分三个场次举行:第一场,考《四书》义三道、《五经》义四道;第二场,考论一道、判五道,另由考生从诏、诰、章、表内自由选择一道;第三场,则是经、史、时务策五道。
《四书》义、《五经》义考查的自然是士子对于儒家经典的记忆、理解,以及“八股文”的写作水平。第二场的试题类型较为多元,主要考察对性理和政治伦理的理解,以及测验对《大明律》等法律知识的掌握,而诏、诰、表、章重在进一步考察文学修辞和公文写作水平。第三场的策问,目的是考察士子对经学、历史和时务知识的记忆与理解。可见,“八股”所依凭的《四书》义、《五经》义,仅占整体的三分之一而已。
至于名义上由皇帝主持的殿试,主要是分为一、二、三甲,以示新科进士皆为天子门生。由于殿试时间仅有一日,且一般须在考试结束后两三天内公示结果,故试题仅有时务策一道。据载,在参加考试前,新科进士还需呈交平日所作文章,体裁为“论、策、诗、赋、序、纪”,也没有包括以“八股”格套写作的经义。
特别留意后场答卷
由于科举考试的试题类型较多,涉及的知识范围比较广泛,考生逐渐倾向于将主要精力放在知识量相对较少、答题格式套路化的《四书》义、《五经》义上面。加之随着投身科举的人越来越多,负责乡试、会试阅卷工作的考官却未见显著增多,阅卷时间也未适当延长,故考官更倾向于依赖最早看到的第一场《四书》义、《五经》义答卷来进行取舍。
科举考试显露出的这一倾向,既不利于引导士子在日常学习中留心实学,也不利于国家经由科举途径选拔出具备综合才能的官员。从嘉靖开始,官方多次颁发命令,要求提学官和考官在阅卷、录取时需综合衡量各类答卷的成绩,不能单凭“八股文”水平就作出决定。嘉靖十二年,礼部明确规定:在筛选乡试入试资格的科考中,“不熟三场初学之士”不得录取。这意味着,如果考生只会写作“八股文”,不能应答第二、三场论和表、策等试题,就无法取得参加乡试的资格。至于更高级别的乡试、会试,官方也连番要求考官阅卷、录取必须“参取后场,以采实学”,将“八股文”之外的论、策成绩作为考量录取与否的重要因素。
隆庆元年,礼部对乡试、会试的阅卷程序进行大幅度调整,确立了后场“分房互阅”原则。此刻的明代科举,考生需从《易》《诗》《尚书》《礼记》《春秋》五部经书中选择一种作为“本经”,考官也分为不同经房,负责评阅某一本经考生三个场次的答卷。明人高仪曾说:“三场以一人总阅,势必偏重初场。”有鉴于此,礼部题准,此后乡试、会试,第一场考卷交付各自本经的考官,第二、三场的论、表、策等其他考卷则交由其他考官评阅。最后,由主考根据三个场次答卷的名次定结果。
万历四十年乡试举行前,礼部进一步强调“后场果博雅过人,即前场稍未纯,亦当简拔”,意即假若考生第二、三场论、表、策答卷表现优异,即使第一场的“八股文”略显逊色,也应当录取。崇祯六年,礼部尚书黄汝良题请,考官评阅试卷过程中需特别留意考生后场答卷表现,倘若发现考生通晓天文、地理、兵农、屯盐、鼓铸、律令、河渠等时务知识,即使“前场平平”,也应该予以录取。
崇祯四年举行的会试中,翰林院侍讲陈仁锡被任命为《春秋》房的同考官。陈仁锡负责的《春秋》房取中26名士子,10人的第二场论、表成绩优异,4人在第三场策问中表现出色,依靠第一场“八股文”的成绩而被最终取中的仅有12人。
可见,至少就明代而言,科举既非仅仅从《四书》《五经》中出题,考官亦非仅凭考生写作“八股文”的表现而决定录取与否。考生也需要涉猎历史、文学、法律、时务等不同类别的知识。
(《解放日报》7.15 耿勇 展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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