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健康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科普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文摘报 2025年07月16日 星期三

    退货留赠品,网购薅羊毛获刑

    《 文摘报 》( 2025年07月16日   03 版)

        孙某系某快递公司快递员。2022年1月其在某平台网购时发现,该平台商家出售手机、平板电脑等热销电子产品时会附赠蓝牙耳机、平板触控笔、快充插头等具有一定价值的赠品,且主货品和赠品会作为两个包裹独立配送。其向平台申请拒收后进一步发现,平台仅核查主货品拒收情况后即全额退款,并未要求其退回赠品。此后,为掩人耳目,孙某借来他人账号和银行卡,并在自己配送站点范围内虚构“某某锅炉房”“某某财务室”等收货地址,在2022年至2024年两年间以上述方式多次在该平台假意下单,拒收主货品后签收赠品800余件,并转售牟利。

        2024年11月,该平台审核中发现涉案账号长期存在拒收异常订单,且赠品均未退还,遂报案。经认定,涉案800余件赠品市场价值达38万余元。

        2024年12月26日,公安机关通过订单所留手机号码将孙某传唤到案。案发后,孙某家属向该平台全额退赔经济损失。公诉机关以其涉嫌犯诈骗罪将案件诉至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孙某具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已全额退赔被害单位经济损失,依法对其减轻处罚,以犯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孙某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

        法官提示,商家在买卖交易中附随赠品,实际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与,消费者拒收订单或选择“七天无理由退货”意味着实际购买主商品这一赠送条件未能实现,此时消费者无故占有赠品没有法律依据,商家有权起诉要求退回。生活当然该精打细算,但“薅羊毛”的前提是合法,要时刻远离违法犯罪。

        (《北京青年报》7.7 王昕月)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