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正步入城市社会,成为城市中国。与此同时,乡土性是中华文明的重要基因。城市中国是城市社会与乡土社会、城市性与乡土性的有机融合。
乡土性是中国城市社会的重要文明特质,渗透于我国的城市制度、城市观念、城市行为等各方面;乡土性内涵的诸多优秀基因,对于当代城市中国的发展与稳定具有重要价值。合理发展、调适中华文明的乡土性,推进乡土性与城市性的新互补、新融合,尤其需要处理好乡土社会与城市社会的深层融合、乡土中国与城市中国的具体融合、城市中国与城市世界的文明互鉴这三种关系。
全面把握、合理建构城市中国的乡土特质、文明特质,需要自觉超越和克服城市与乡村对立、传统与现代断裂、文明与野蛮对立的二元方法论。近代以来,人们逐渐形成了一种断裂式的思维与眼光,认为新、异、变的对象是代表未来方向的好的对象,现代比传统更为先进、更有价值。所谓异于文明、优于野蛮,城市不同于乡村、优于乡村,正是这种思维方式与价值评价方式的体现。问题的关键在于,传统与现代、文明与野蛮、城市与乡村从来都是一种共生关系,相互依存甚至相互转换。现代从来都是以传统为基础的,传统也一定会以某种方式存续于现代之中。文明从来都是以野蛮为基础的,野蛮也一定会以某种方式存续于文明之中。城市从来都是以乡村为基础的,乡村也一定会以某种形式存续于城市之中。当然,我们并不否认城市社会与乡土社会在生活方式、社会保障、思维习惯等方面仍存在差异,但不能用一种断裂、对立、停滞的眼光看待城市与乡村,而应全面、具体地看待城市与乡村的优缺点及其复杂的交织关系。
离开了乡土性,将无法全面认识城市中国,尤其是城市中国所取得的巨大成就与可能面临的问题。认识与建构更为合理的城市中国,尤其需要立足中国的文明性,正确处理乡土中国与城市中国的复杂共生关系。
(《东南学术》2025年第3期 陈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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