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日前通过了《关于本科生规范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的指导意见(试行)》,该文件对大学生使用AI作出明确规定:禁止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代写论文、作业、报告或作品中的关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研究(实验)假设提出、选题意义、方案设计、创新性方法设计、研究(实验)数据、研究(实验)结果、分析与讨论、结论总结、直接生成学术引用与参考文献列表等,以确保最终学术成果的原创性和学术诚信,避免学术不端行为。
南京大学本科生院院长王骏表示,出台AI使用指导意见,并不意味着对AI“一刀切”,“合理使用AI工具可以提高我们的工作效率,但是在学习中,应当根据课程性质和教师指引,规范使用人工智能。合理界定人工智能工具在学习的场景,是人与人工智能的正确相处之道。”
复旦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天津大学等多所高校,都以不同形式积极应对着AI工具带来的挑战。例如,天津科技大学教务处明确要求,本科生毕业论文中生成式AI检测的结果不得超过40%。北京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与华东师范大学强调,在使用AI工具完成作业时,必须明确标注且内容占比不得超过20%。复旦大学则采取更为严格的标准,明确禁止在本科生毕业论文中使用AI工具生成正文或进行润色、翻译等工作。虽然高校们积极“动起来”,但在全国层面,目前尚未建立统一的人工智能工具使用标准与规范。“AI伦理教育”成为高校新课题。
(《扬子晚报》4.18 杨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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