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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25年03月12日 星期三

    无人机喷药伤邻地,损失谁承担

    《 文摘报 》( 2025年03月12日   03 版)

      王某某在其承包的黄豆地块上养殖豆丹,邻地乔某某种植水稻。2023年9月,乔某某使用无人机对其承包的水稻田进行飞防作业。不久王某某发现其养殖的豆丹出现死亡,推断系因乔某某喷洒农药造成的,在与乔某某协商未果后起诉至江苏省灌云县人民法院,要求其赔偿损失25万余元。

      案件审理过程中,原告王某某申请司法鉴定。鉴定意见为豆丹死亡与喷洒农药之间具有因果关系,豆丹损失为10万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乔某某有权在其承包的水稻田使用无人机植保,但应正确处理好相邻关系,在使用无人机植保前,应采用合理的方式通知相邻人,相邻人也应做好防护工作,采取措施避免损失的产生和扩大。被告使用无人机喷施药物前未通知原告,因药物漂移导致原告养殖的豆丹出现死亡,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露天养殖豆丹选址时应充分考虑人工养殖的豆丹对常用杀虫剂异常敏感的特点,且相邻地块系种植水稻,喷洒药物可能对豆丹造成损害,原告既未通知相邻人,也未采取防护措施,故其对损害的发生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综合双方过错程度,法院认定被告承担70%责任,其余损失原告自行承担。

      (《法治日报》3.2 罗莎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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