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海、程洲兄弟从云南到杭州打工。2020年10月,兄弟俩在滨江某小区租下了相邻的两个房间。这原是一套两室两厅一厨一卫的房子,二房东孙叶把设备阳台和客厅的部分空间也改建成了卧室,隔断后分别出租。其中,由设备阳台改造的房间被租给了程海夫妻居住。
因为租金相对比较便宜,程海夫妻在这个房间住了两年多。2023年3月,妻子李凤因探出身体往窗外晾晒衣物,不小心从10楼摔了下去,被紧急送往医院后最终抢救无效死亡。意外发生后,程海一家把二房东孙叶、业主吴珊、物业公司以及中介一起告上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被抚养人生活费等210万余元。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虽然租赁合同是程洲与孙叶独自签订,但鉴于程海夫妻是程洲的兄嫂,且从合同履行过程看,程海和程洲均向孙叶支付租金,可认定房屋是两家人共同租赁的。孙叶的改建行为增加了李凤的坠楼风险,应当对李凤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涉案房屋出租后内部被违规改建,外墙也被违规加装了晾衣架,但业主作为房屋所有人并没有及时发现并阻止,物业也未在日常巡查中通知其整改,未尽到管理、监督职责,应当分别对李凤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而中介在介绍房屋时,已带程海等人现场看过房屋,并未隐瞒房屋情况,因此不存在过错,无需担责。
考虑到李凤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站在床上探出身体晾晒衣物时应当可以预见到该行为是具备危险性的动作,但其不仅未使用出租人配置的晾衣撑杆,反而站在靠窗的床上探出身体晾晒衣物,最终导致其坠楼身亡的后果发生,故其也应当自行承担部分损失。
案件审理期间,经法官调解,程海一家与吴珊和物业公司达成和解协议,由吴珊赔偿程海一家20万余元,物业公司赔偿10万余元。程海一家撤回了对吴珊和物业公司的诉讼。最终,法院结合案情并综合各方的过错程度酌情确定由被告孙叶承担40%的赔偿责任,赔偿各项损失84万余元。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法治网 3.2 王春 陈贞妃 彭梦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