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面对持续增压的校园安全责任,部分学校体育课课时减少,春游、秋游和社会实践被取消,学生的活动时间一再被压缩。众多一线教师和教育管理者反映:学校往往承担着“无限责任”,大家都“生怕孩子在学校出事”“一出事就是学校的问题”。
前段时间,在东部省份某小学,一名学生下课玩耍时跳起来摸门框,碰巧其他同学关门,因此眼眶受伤。“本来责任应各自承担一半,但受伤的孩子家长硬要对方全责,还威胁说要告学校。”班主任告诉记者,家长认为孩子只要在校内受伤,学校就有责任,应赔偿医药费、精神损失费等。
除了在校内发生的、直接与学校有关的事故,还有与学校无关的事,个别家长也将责任归咎于学校。学生走路不慎扭伤了脚,上体育课不慎擦破了皮,参加运动会扭伤了腰……在校园中,即使安全工作做得再细致、再扎实,也难以完全规避意外发生。多名教师反映,出于安全考虑,学校要求孩子们下课期间不能奔跑,高楼层学生课间尽量少下楼玩,同时篮球、足球等对抗性体育活动组织频次降低。学校越来越“胆小”。
随着近年来校园安全成为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不少地方将安全管理任务向学校加压,甚至催生出“安全形式主义”苗头。2023年11月,广东湛江市徐闻县一小学要求所有学生戴头盔上下学,“连走路、坐小车的也要戴”,此事引发争议。此外,一些基层教师反映,现在肩上的“安全担子”越来越重。在山西某学校,教师需课间轮班站岗守卫安全,让本就任务繁重的科任老师苦不堪言:“教室里站着讲完课、走到楼道接着站,接近满课时基本要站一天。”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徐银波介绍,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学生在校内发生安全事故时,校方是否承担责任,关键看是否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多名受访对象指出,学校要承担安全责任,但不能被无限放大,这会束缚学校的手脚,甚至导致学校采取如“课间圈养”等违背基本教学规律的举措,最终影响的还是学生的身心健康。受访基层教育工作者呼吁,将学校从“无限责任”中解脱出来,加强校家社协同,广泛开展安全教育,进一步提升学生自主管理能力,引导社会对学生在校行为形成正确的安全观和责任观,释放学校发展活力。
(《半月谈》2025年第3期 周思宇 邓倩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