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中国和西方思想史上都有主张性善论和性恶论者,但中国古代是性善论者占据主流,西方是性恶论者占据上风。
西方:性恶论占据主导地位。从古希腊“灵”与“肉”分裂观念问世后,在西方思想史上,相信灵魂可以控制肉体欲望的人,一般会主张性善论,如苏格拉底和柏拉图;不相信灵魂可以控制肉体欲望的人,一般会主张性恶论,如马基雅维利、霍布斯等。但由于基督教观念在西方社会占据主导地位,人类“原罪”观念而不是性善论由此成为主流看法。基督教虽然一方面承认每个人都是上帝所造,都有灵魂,都有为善的因素,但另一方面它又直言人有与生俱来的堕落趋势和罪恶潜能。人性这种两重性使人变成一种可上可下的“居间性”动物,但“可上”有其限度,人可以得救,却永远不能变得像神那样完美无缺。这就是说,人永远不能神化,而人的堕落性却是无限的、随时可能的。
古代中国:性善论占据主导地位。在中国思想史上,荀子与法家主张性恶论,至秦朝因统治者的支持而达顶峰。但秦二世而亡,这对法家和性恶论是致命打击。西汉中期汉武帝采纳董仲舒提出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后,儒家学说成为国家法定的指导思想,性善论自然占据主导地位。南宋《三字经》的问世,更使性善论得到广泛的传播。
最能说明古代性善论占据主导地位的证据,就是历朝法典规定的立法和司法指导思想。如《唐律疏议·名例律》开宗明义就说“夫三才肇位,万象斯分。禀气含灵,人为称首”,意思是,当天、地、人三才在卦象上开始定位,从此万物分生出来了。而人类禀受天地的精气和智慧,高居万物的首位。这里用“精”和“灵”形容人,说明人性本来是善的,但有少数人后来变坏了。又指出:“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犹昏晓阳秋,相须而成者也。”这里强调“德”“礼”为本,刑罚为用,表明《唐律疏议》立足于人性善基础之上。
(《南都学坛》2025年第1期 郝铁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