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假期期间驾车回家,将车停放于小区内,之后不久车辆便发生火灾被烧毁报废。刘某查看小区内的监控视频发现,起火原因是楼上有住户燃放烟花,落下的烟花爆竹引燃了楼下的杂草、废弃物导致车辆起火损毁,但是看不清到底是哪家扔下的烟花爆竹导致火灾发生。
此后,刘某多次找到小区物业公司协商赔偿事宜,但物业公司以刘某车辆以不合理方式进入小区、其不是侵权人为由,拒绝承担赔偿责任。由于刘某未找到侵权人,故以物业公司服务合同违约为由诉至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火灾事故认定,刘某的轿车因小区燃放烟花爆竹引燃杂草、废弃物导致燃烧报废,说明物业服务企业未及时将杂草、废弃物等易燃物品清理干净,其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是引起火灾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根据火灾事故的原因大小,物业服务企业对本次火灾造成刘某财产损失承担50%为宜。
据此,法院依法判决小区物业公司赔偿刘某车辆损失2.29万元,驳回刘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法治日报》2024.12.22 李雯 宋晓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