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尚方宝剑”与古人佩剑的传统息息相关。“剑,古之圣品也,始源于殷商之前,至尊至贵,人神咸崇。”先秦时期,剑是身份的象征。宋代李昉等编撰的大型类书《太平御览·兵部·卷七十五》引《贾子》云:“古者天子二十而冠,带剑。诸侯三十而冠,带剑。大夫四十而冠,带剑。隶人不得冠,庶人不带剑。”春秋时期,“蛮夷之地”楚国无视周天子法令,平民可任意佩剑。故而,楚国三闾大夫屈原在《九歌·国殇》中渴望:“带长剑兮挟秦弓,首身离兮心不惩”。
而“尚方宝剑”的来历则与一个机构相关。从战国时期开始,“尚方”是管理最高统治者及亲属御用刀剑等器物的机构。东汉著名宦官、发明家蔡伦就做过“尚方令”,《后汉书·列传·宦者列传》曰:“及和帝即位,转中常侍……后加位尚方令。永元九年,监作秘剑及诸器械,莫不精工坚密,为后世法。”蔡伦曾说:“御用之器,臣庶不得私用。”既然是最高统治者的佩剑,日常归“尚方署”管理和维护,因而被汉代人称“尚方斩马剑”。实际上,不仅汉代的“尚方宝剑”是皇权的象征,至唐朝,“尚方宝剑”也无人可染指。
皇帝真正“赐剑专杀”始于宋。北宋官修军事著作《武经总要·前集·卷十四》谓:“宋制,大将每出讨,皆给御剑自随,有犯令者,听其专杀。”宋太祖赵匡胤曾多次授“尚方宝剑”给“代言人”。北宋同期的辽、金及此后的元朝也学北宋赐剑给“心腹大臣”。明中后期,皇帝赐大臣“尚方宝剑”变得很随意。崇祯元年,袁崇焕督师蓟辽等军务获赐尚方剑,设镇皮岛的毛文龙也得赐尚方剑。而袁崇焕借阅兵之机,用尚方宝剑斩杀了同样手持尚方剑且不听节制的毛文龙。虽然崇祯为了政治考虑安抚了袁崇焕,不过毛文龙一死,后金入侵再也没有后顾之忧。彰显临时决断、便宜行事的尚方宝剑,并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
由此可见,赐“心腹”尚方宝剑,是封建社会最高统治者的权宜之计,至于尚方宝剑“上斩昏君、下斩佞臣”多半是故事或影视剧里很拉风的一句台词。
(《今晚报》11.22 赵柒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