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增强改革系统集成力与组合力。全面系统推进现代化需要全面深刻解构制度难题,既要适应时代和环境变化,有效调节新问题和新场景,又要适当稳定、持续,更加注重突出重点,注重各领域改革的协调联动和互促配合,从而更好实现各方利益的统筹兼顾,实现改革力度、发展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程度的协调一致。
二是增强制度改革持续推进力。创建科学合理高效的制度体系需要适应时代变化要求长期努力坚持制度创新。要依据发展中不断涌现的问题作出及时的制度规则调适;深刻认识发展中大国制度体系的复杂性和转型过程的持续性;坚决消除守成不变、甘于现状的惯性思维,运用各种方式、渠道增强改革共识和凝聚改革动力。
三是提高改革执行力与实效力。注意改革倡导者与关涉者的协同和广泛联盟及共识,注重改革坚定性与方法性的有机平衡,将改革阻力减到最小。
四是强化制度型改革国际接轨力和契合力。依据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的要求,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在产权保护、产业补贴、环境标准、金融领域等实现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相通相容,打造透明稳定可预期的制度环境。通过主动积极与国际接轨,倒促国内制度改革,建立国际化、法制化的现代化制度体系,提高参与全球经济治理变革话语权,为推动世界经济一体化发展作出大国贡献。
五是加强改革绩效反馈力与调适力。要搭建驱动全过程形成整体性信息反馈回路,充分运用新技术、新数据,构建全面、科学、系统、可操作的中国式现代化评价指标体系,全面反映中国式现代化的特征内涵与发展成就,形成改革实践绩效评价机制。为此,应该通过在公平透明基础上的政府公共决策竞争购买服务,积极吸纳智库机构等多元主体参与评价反馈和决策优化意见,为制度供给实际成效状况做出公正合理的评价,及时为决策改进提供支撑。
(《岭南学刊》2024年第5期 林跃勤 王克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