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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24年12月14日 星期六

    网约车竟被骗子用作“运钞车”

    《 文摘报 》( 2024年12月14日   08 版)

        当网约车成为骗子的“运钞车”,电信网络诈骗风险再度升级。今年9月,上海警方发现,网约车成为骗子的“闪送”工具,运送其骗取的黄金、现金等财物。

        新骗局:黄金、现金+网约车

        10月10日中午,刚送完上一位乘客,上海网约车司机李明(化名)就抢到了从浦东到宝山的长距离订单。

        这个订单不太寻常。李明到上车点后,乘客没有上车,只是把抱着的纸箱放到后座,告诉他收货人的联系方式,让他把东西送到目的地。

        当运载的对象由乘客变成包裹,许多网约车司机并未觉察到风险。“我没问里面是什么,反正就是送个箱子嘛。”开网约车三年多,李明之前帮人送过文件,对他来说,只要完成行程、收到钱,送乘客还是送物品没有区别。

        到达原定目的地,李明把车停在路边,给收件人打电话。“对方说在外面办事,要改目的地,在电话里给我指路。”按照手机那头的指示行驶几分钟后,一名男子在路边招手,确认了订单信息后,取走了后座上的纸箱。

        大约两小时后,李明就接到了浦东公安分局花木派出所民警打来的电话,向他了解上述订单的情况。此时他才知晓,运送的纸箱里装着7万元现金,取走箱子的人是电信诈骗团伙成员。在诈骗团伙的“布局”中,网约车司机被利用,成为转移涉诈财物的“工具人”。李明说,今后再接到只运送物品的订单一定会拒绝,“不想惹麻烦”。

        在李明运送纸箱的过程中,警方通过警银合作预警机制,找到了诈骗受害者姜先生。“姜先生遭遇的是投资理财类诈骗。骗子跟他说,线下交付现金投资款可以省去平台交易费用。”承办此案的民警顾磊告诉记者,已经被深度洗脑的姜先生按照骗子指示,先用积蓄购买了实物黄金,然后到银行取现,之后将这些财物打包装箱,再用网约车转运“投资款”。

        根据警方调查,拿走纸箱的男子辗转于上海各地行骗,身边有3名同伙随行。10月11日凌晨,民警在宝山区一间旅馆内开展围捕行动,一举抓获向某、龙某、张某、杨某4名犯罪嫌疑人,当场查获涉案包裹,内含现金7万元及黄金首饰17件,价值30余万元。

        据嫌疑人交代,他们通过境外通信软件与上线联系,专门负责获取诈骗财物。因直接去银行拿走钱款容易被发现,他们便按照上线指示,引导被害人用网约车转运。在这一过程中,他们会给接单司机留下联系方式,等司机快到定位地址时,为其指路到真正的取货地点,以增加迷惑性。记者从上海警方获悉,“线上洗脑+线下取现+网约车投送”的组合模式,已成为近期高发的电信网络诈骗手法。

        新风险:更具隐蔽性和迷惑性

        不仅在上海,近期全国频繁出现利用网约车转移电信网络涉诈财物的案件。为了快速实施诈骗、转移洗白赃款,不法分子诱骗受害者提取现金或购买黄金,并通过网约车运送到指定地点。

        “从9月份开始,我们多次查处用网约车转运涉诈财物的情况,有些网约车还是跨省市运送的,说明诈骗分子很狡猾。”上海市公安局刑侦总队九支队副大队长黄力乾介绍,在诈骗实施阶段,诈骗分子首先靠常见的诈骗套路获取受害人信任,然后以需要“支付手续费”“缴纳解冻金、保证金”“投资入股”等理由,诱骗受害人将大额现金或黄金等通过快递或网约车运送到指定地点。这样做是为了不见面、不现身就能成功获取现金或黄金,相较于线上转账,这种手段更具隐蔽性和迷惑性。

        一名长期从事反诈侦查的民警表示,随着公安机关打击行动不断深入和预警劝阻工作广泛开展,诈骗分子通过银行账户、第三方支付转移被骗资金的渠道愈发受到限制。于是,诈骗分子想出新的法子:用实物代替转账,用于规避相关部门的打击。

        那么,为何网约车取代快递、闪送等渠道,成为新的涉诈财物转移工具?这位反诈侦查民警表示,邮政、快递、闪送等行业对快件收寄的验视要求越来越严格,也有对收件人的实名核查要求,加之物流从业者对电信网络诈骗的防范能力增强,“诈骗分子通过快递、闪送等途径寄送实物黄金,被查的风险越来越大,于是开始钻新的空子”,便捷的网约车成了诈骗分子的新工具。

        那么,网约车司机参与转移涉诈财物,是否涉嫌违法犯罪?警方和法律界人士均表示,如果确实不知道运送包裹为涉诈财物,一般来说不构成违法犯罪。但如果存在知情或伙同情节,就属于刑法规定的“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情况,可能构成犯罪。

        为避免产生不必要的风险,警方建议,网约车司机在接到物品运送单时,要严格落实开箱验货等工作规程,如果遇到投送大额现金、运送不明包裹、频繁更换交易地点等可疑情况要立即举报,切勿成为诈骗分子的“帮凶”。对于网约车运送包裹的行为,多名受访者呼吁政府部门和网约车平台尽快完善相关规则。

        新挑战:犯罪手段多样化

        记者梳理发现,这两年,线下渠道成了诈骗团伙“洗钱”的常见方式。多地警方发现,有诈骗团伙盯上实体店铺,通过到餐饮店、花店、金店、手机店等场所进行大额消费,或借口支付限额让店主帮忙转账等方式,来洗白涉诈资金。

        被卷入其中的商户经营者无意中成为诈骗分子的“洗钱帮凶”,导致自己名下的账户被冻结,甚至可能承担涉案资金被划扣的经济损失及其他法律责任。法律界人士表示,对参与“洗钱”环节的人员,根据行为的不同,主要涉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和“帮信罪”。所谓“帮信罪”,即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

        在线上,一些诈骗团伙还通过购买虚拟货币,向境外转移涉诈资金,给监管工作带来新的挑战。一名法律界人士指出,虚拟货币具有匿名、中心化的特点,对于司法部门来说,针对这类犯罪的取证难度也更大。

        为应对“洗钱”违法犯罪活动所出现的新手段,我国不断完善制度设计。今年11月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新修订的反洗钱法,围绕明确法律适用范围、加强反洗钱监督管理、完善反洗钱义务规定等内容,对相关制度进行补充和完善。公安部门也将从多警种合作、提升侦查技术等方面发力,提升全链条打击“洗钱”活动的能力。

        (《解放日报》11.21 邬林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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