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链国际合作是构建开放型经济的关键环节,通过区域价值链构建兼容效率与安全的产业链供应链体系,是推动产业链安全的重要方面。
第一,推动“一带一路”数字贸易制度性合作框架建设,筑牢区域数字经济合作关键基础。依托“数字丝绸之路”建设战略框架,不断深化“一带一路”建设与区域内国家发展战略对接,促进数字技术规则的国际融合与对接,加快数字知识产权认证和技术标准建设,加快专利布局,拓宽在物联网、5G等领域的国际合作,增强区域数字经济治理的全球话语权。
第二,推动境外经贸合作区制度型开放试点,促进新兴产业区域内梯度转移。依托人工智能、物联网、虚拟现实和增强现实等数字技术,推动境外经贸合作区治理平台数字化,加快传统产业组织和合作方式数字化、智能化,积极拓展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新空间。推动平台型企业主动赋能境外经贸合作区内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积极构建跨国数字化产业链供应链,推动境外经贸合作区与国内数字经济相关载体有效联动,促进新兴产业区域内梯度转移。鼓励和支持“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双向投资试点,积极探索对区域内“走出去”企业适用国内产业政策。探索建立双边和多边境外经贸合作区制度型开放框架,在自由贸易协定基础上建立先行先试的特区,争取东道国政府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持续落实对境外中国企业的国民待遇。
第三,促进境内自贸试验区协同联动发展,共建联通内外的双循环节点。依托境内自贸试验区(自由贸易港)等特殊功能区,提升自贸试验区产业链安全合作水平,打造产业链创新发展的关键节点。积极发挥中西部地区自贸试验区重要节点作用,承接东部地区自贸试验区产业链梯度转移,积极探索对沿边地区通过产值、利益等分享机制,开展结对产业转移和产业链合作的有效机制。探索境外经贸合作区与境内自贸试验区双向联通发展的有效机制,逐步推广自贸试验区内负面清单加国民待遇管理模式,推动境外经贸合作区实现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提升内外循环优化产业链安全的重要功能。
(《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4年第6期 许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