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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24年12月07日 星期六

    家校社既要联合又要有边界意识

    《 文摘报 》( 2024年12月07日   02 版)

        近日,教育部等十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力争到2025年在50%的县建立“教联体”,到2027年所有县全面建立“教联体”。《方案》还对政府相关部门、学校、家庭、街道社区、社会上的相关单位等主体的职责作出明确规定。建设好“教联体”,既需要家校社各方联合、协同、尽责,也需要各方保持恰当的边界意识。

        家校社协同中的边界意识是指在协同育人的过程中,明确家校社各自的责任和权限,尊重彼此的独立性和专业性,避免越位、错位和不恰当干预。它要求各方在合作中保持沟通,在明确自身职责、互相尊重的基础上,进行联合和协同。

        家庭教育是孩子教育的起点,家长应该当好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办好孩子的“第一所学校”,在孩子的习惯培养、生活教育、情感培养等方面下功夫。家长既要积极配合学校的工作,也要守住边界,尊重学校和教师的专业地位,不能越界干预学校的教学工作。比如,有的家长对学校正常分班、安排学生座位进行干预,提出无理要求等。这种越界的做法伤害了正常的家校关系,给家校合作带来不利影响。

        学校作为教育的主阵地,要守住专业底线,维护教育的专业性,尽职尽责培养好每一个学生。学校要做好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不能把学校的责任推给家庭。比如,个别学校曾经让家长承担本该由教师承担的教学和管理工作。另外,学校应健全家校沟通机制,听取家长对学校的意见和建议;整合社会资源,会同家长和社会各方研究、破解学生成长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社会教育作为学校教育的有力补充,具有提供教育资源和实践平台的功能。社会上的相关单位要尊重学校和家庭的教育主体地位,支持学校安心办学、教师安心教学、学生安心学习,为学生参与文化、体育、艺术、科学等各类活动提供全方位保障。

        越是涉及多方合作,边界意识就越重要。没有边界意识的家校社合作,会导致规则、秩序和责任的错位、混乱,使合作最终流于形式。按照《方案》明确的工作职责,家校社要承担起在“教联体”建设中的责任,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能推诿,他人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要“乱入”,多支持、少干预,多理解、少指责,共同建成健康、有序、高效的“教联体”。

        (《中国教育报》12.1 刘华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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