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婚前入股了朋友的公司,最近每年都能获得分红。现在我和妻子打算离婚。请问律师,这些分红收益是属于我个人还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律师解答】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因此,你在婚前入股朋友的公司,相应的股份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无须分割。
但是,这些股份在你婚后产生的收益属于投资收益,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你和妻子离婚的话,对方有权依据《民法典》要求分割婚后取得的所有分红。
(《上海法治报》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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