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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24年11月20日 星期三

    公告

    《 文摘报 》( 2024年11月20日   09 版)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4)浙0212破69号

      本院根据孟强、李晶华的申请,于2024年9月24日裁定受理宁波国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北京康达(宁波)律师事务所为宁波国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宁波国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0日止,向宁波国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三眼桥51号宁波塔27层北京康达(宁波)律师事务所;联系人:钱律师;电话:15824277115)申报债权。债权人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宁波国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宁波国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4年12月27日上午10:00在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第二十审判庭(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惠风西路88号)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四日


    上海创迪服饰有限公司企业注销公告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9月26日作出(2023)沪03破735号民事裁定书,受理上海创迪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迪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3年10月12日作出(2023)沪03破735号决定书,指定上海瀛泰律师事务所(现更名为“上海功承瀛泰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2024年8月19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3)沪03破735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终结创迪公司破产程序。在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后,管理人已凭相关材料完成创迪公司企业登记注销。创迪公司自2024年11月4日起已丧失法人资格。特此公告!


    上海创迪服饰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五日


    上海姜有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注销公告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2月29日作出(2024)沪03破182号民事裁定书,受理上海姜有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姜有缘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3月13日作出(2024)沪03破182号决定书,指定上海功承瀛泰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2024年7月30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沪03破182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终结姜有缘公司破产程序。在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后,管理人已凭相关材料完成姜有缘公司企业登记注销。姜有缘公司自2024年11月5日起已丧失法人资格。特此公告!

    上海姜有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五日


    清算公告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受理(2024)沪03强清730号上海远见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依法指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为上海远见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清算组。债权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西路399号明天广场35层,债权申报网址:https://www.casecloud.com.cn,联系人:刘刚;联系电话:18321089722)申报债权。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公司的股东、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应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移交财务账册、报表、印章等资料。


    上海远见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清算组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八日

    作废公告

      江苏省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10月11日裁定受理徐州市聚芯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案件,并指定徐州正则破产清算服务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管理人未接管到徐州市聚芯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证照、印章、税控盘及发票等。为维护债务人财产安全,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现依法公告:上述未接管到的证照及印章等自2024年10月11日起作废、失效。

    徐州市聚芯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11月19日


    作废公告

      江苏省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10月11日裁定受理徐州诺义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破产案件,并指定徐州正则破产清算服务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管理人未接管到徐州诺义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的证照、印章、税控盘及发票等。为维护债务人财产安全,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现依法公告:上述未接管到的证照及印章等自2024年10月11日起作废、失效。

    徐州诺义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11月19日


    作废公告

      江苏省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10月11日裁定受理徐州瑞创机械有限公司破产案件,并指定徐州正则破产清算服务有限公司(下称管理人)担任管理人。管理人未接管到徐州瑞创机械有限公司的证照、印章、税控盘及发票等。为维护债务人财产安全,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现依法公告:上述未接管到的证照及印章等自2024年10月11日起作废、失效。

    徐州瑞创机械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11月19日


    债权申报公告

      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9月26日作出(2024)苏0311破申5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徐州市金意诚暖通设备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案件,并指定徐州正则破产清算服务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
    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9日前向管理人(通讯地址:徐州市泉山区淮海西路120号颖都大厦401室,电话:0516-85801108)申报债权。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4年12月2日召开。

    徐州市金意诚暖通设备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11月19日


    拍卖公告

      受委托,本公司定于2024年12月05日9:00在扬州市邗江区文汇西路215号(华远国际大厦)A区-552会议室举行拍卖会。
    一、拍卖标的
    别克牌SGM6531ATA小型普通客车1辆。
    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
    二、展示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12月02日至2024年12月04日;
    地点:扬州市史可法东路9号大院内(预约集中看车)。
    三、竞买登记时间及报名条件
    竞买登记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2月04日17时止(工作日);
    参拍保证金:竞拍保证金为人民币5000元整,于2024年12月04日17:00前缴至保证金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账户:扬州顺谦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扬州分行营业部;
    账号:8110501012300947176。
    有意参拍的竞买人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我公司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拍卖方式
    采用增价拍卖的方式。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先生18001445582
    张先生:19352958666
    扬州顺谦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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