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时期中国思想界的一个重要图景,无疑是儒家、墨家和杨朱之间的辩论。《墨子·经上》“仁,体爱也”之说在学术史上曾经引起广泛关注。先秦时期围绕着对于仁爱的理解,形成了儒家的亲亲爱人、墨家的相爱相利、杨朱的贵己兼利三种不同的思路,共同塑造了早期中国思想的丰富画面。儒家、墨家和杨朱之间思想冲突争辩的一个重要论域则是对于“仁”的理解。
儒家对于爱的理解,植根于在血缘关系之上建立起来的“伦理-政治性”的宗法制度,有着深厚的人性根基和历史文化渊源。儒家论爱人,其要者在亲亲之基、推己及人、不出其位、心性之源,即重视中心之爱。所谓“形于内”,即是扎根于内心。墨子的思想是对于孔子及儒家的反动。无论是亲亲推恩,还是礼乐秩序,以及心性基础,都是墨子批评的对象,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尚贤、兼爱、非乐、节葬、尚同、天志等主张。墨子思想体系最核心的宗旨乃是以“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为内容的“义”。“义”而不是其他的东西,构成了“兼爱”主张的根据。这就意味着,利天下而不是利己,才是墨家根本的价值理想和立说基础。墨家提出的以兼爱、天下之利和天志为中心的关于仁的新的说法,同时完成了墨家对于儒家的继承和否定,继承是指爱人理念的保持,否定则是指通过兼别之分、利害之辩,确立起自己独特的对于爱的理解。
清代以来,对“体爱”的理解大约有四种:一是以“体爱”为墨家所概括的儒家的主张,而非墨家之说。二是以“体爱”为墨家之主张,突出“体”的“一体”之意义。三是以“体爱”为墨家之主张,但强调视人如己的意义。四是以“体爱”为墨家之主张,强调体爱是指“以爱为体”。其中,第三种符合墨子的主张。关于“体爱”的理解涉及几个关键问题:一是如何理解“体”的意义;二是“体爱”和“兼爱”的关系;三是《经说》提到的“爱己”句的意义。“体”的用法,随所指对象的不同而有区别。既可以指身体的一部分,也可以指身体的整体。引申言之,则一切有形之物,皆可以“体”称之。体爱和兼爱是墨家关于爱的不同但统一的说法,而不是两种差异甚至对立的态度。“体爱”说法的提出,给理解兼爱增加了新的视角。一是以“体”来确立爱的原则,其核心是对于作为类的人之爱。二是以“体”来确立爱的方式。视人如己,最能体现墨家爱的精神。三是以“体”来呈现身体在墨家爱的理论和实践之中的意义。放在兼爱、非乐、节用的思想背景之下,墨家的刻苦精神实属自然之事。
由儒家而墨家而杨朱,围绕着如何理解仁爱,关于己和人关系的不同方案呈现出先秦时期中国思想的丰富性,以及在对话中演进的特征。墨家的核心主张,体现在从《尚贤》到《非命》诸篇之中。墨家尚功用和力行,但基于理论的需要,也重视对于经典的解说,以及与其他学派的论辩。一般认为,《墨子》中《经》上下、《经说》上下,以及《大取》《小取》共六篇,是墨辩的核心。其中“说”是对于“经”的解释,是墨家很自觉的一种著作方式。墨家对于“辩”的理解,有几点值得注意:第一,名辩之兴起,与是非治乱的核心主题密切相关。第二,就辩的内容而言,同异之处和名实之理的考察是核心。第三,就辩的目的来说,一是分别利害,二是决析嫌疑。第四,就辩的方法而论,非常强调“类”的原则。以“体爱”释仁,无疑是墨辩的一个具体例证。正是在兼爱说的基础之上,在与儒家、杨朱学说的对话之中,“体爱”的意义得到了更充分地界定,也使兼爱获得了更丰富的含义。思想的历史表明,互相质疑和持续对话是推进学术进步的重要动力。
(《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4年第5期 王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