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荒田
数年前,我回到家乡,晚间和友人坐在一家临湖的咖啡店。从外面进来三个男人,在邻近的空桌旁落座。他们都年过六旬,沧桑感十足。他们不用下单,服务员便端来三个小茶壶、三个茶杯和一个盛满开水的暖瓶。足见他们是常客。他们自带茶叶,自泡,自斟,自喝。我向老天爷发誓,他们从头到尾绝无互动,就静悄悄地刷手机,活跃的只有桌子上空的水汽和烟篆。我对同桌的朋友讥笑他们:何苦呢?不如各自待在家。
后来我才省悟,错的是我。我不知道,他们的友情已进入高级的境界。这境界叫“忘记”。庄子云:“忘足,履之适也;忘要,带之适也。”脚上的鞋,腰间的带,被忘掉,是因为合适不过,舒服得教人忽略。友谊亦然,那三位可能是发小,彼此之间无以复加的熟悉,具体而微的默契,无保留的信任,不需言传的共鸣,所有的美好都凝聚于“忘”——忘记对方,忘记礼仪,忘记由谁买单,忘记为什么在这里,各自随心所欲,毫无顾忌。
美好之所以被忘却,是因为重复。
人的记忆力有限,于是,抵抗忘记成为无日无之的苦差事。明天要面试,能忘记着装规范、应对要领吗?即将拜谒位高权重的人物,能忘记礼仪吗?第一次见岳父岳母,能大大咧咧地躺在沙发上吗?初次认识的朋友,能免去没话找话吗?你多少次为“救场”而绞尽脑汁,就可能有多少次渴望美好的“忘记”。
一位与我结交三十年的朋友慨叹:人老了,再也交不起新朋友。原因之一,是太多牵扯,难以“忘记”。我在乡村当教师的时候有这样一个朋友:他每天午饭后径直走进我的卧室,彼此不打招呼,一个坐板凳读鲁迅的《野草》,一个半躺在木沙发上专注于《离骚》,谁也不发声。时间到了,他离开,我连头也不必抬。
(《解放日报》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