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东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公告
妥法土(身份证号码:6229261981****3026):
本院受理的原告游宝金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甘2926民初15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临夏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王立俊:
关于唐付民申请执行沁阳市宏元工贸有限公司、济源三和正源石油机械有限公司、王立俊、许宁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4)豫01执恢305号,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将依法委托河南英信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王立俊名下位于沁阳市书香莲郡15号楼1单元4层402号房产(房产证号:0830112099)进行评估,现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现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查封公告、腾房公告、贵令履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查封、拍卖)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如你有异议,限在公告期满之日起5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未提出异议,本院将强制腾房并将上述房屋进行评估拍卖。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1月29日10时起至2024年11月3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位于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东路112附1号4号楼1单元8层35号(不动产权证书号:1201036222)的房产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活动,详情请见网址:http://sf.taobao.com/0371/13(部分页面上法院简称为“开发区”)。现公告通知当事人按时参加拍卖活动,拍卖标的相关权利人及时向法院主张权利,逾期主张视为放弃权利。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1月30日10时起至2024年12月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位于重庆市渝北三村 11 号 19-4房产一套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活动,详情请见网址:http://sf.taobao.com/0371/13(部分页面上法院简称为“开发区”)。现公告通知当事人按时参加拍卖活动,不参加不影响本次拍卖。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1月15日10时起至2024年11月16日10 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位于烟台市牟平区滨海东路 601号A-37 号住宅楼3 单元 302 号房产一套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活动,详情请见网址:http://sf.taobao.com/0371/13(部分页面上法院简称为“开发区”)。现公告通知当事人按时参加拍卖活动,不参加不影响本次拍卖。
河南省尉氏县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河南省尉氏县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1月29日10时至2024年11月3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尉氏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第一次拍卖被执行人名下位于河南省尉氏县三贤路西段路北房产。详情请参看尉氏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发布的相关调查资料。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网络拍卖公告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定于2024年11月28日10时至2024年11月2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对位于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中南世纪城109幢1905室的不动产进行公开司法拍卖。
起拍价138万元,保证金20万元,竞价幅度5000元
拍卖程序:本标的拟进行二次拍卖一次变卖。本次拍卖流拍的,则进行下一次拍卖,再次流拍将进行变卖;任一阶段成交的,则后续程序自动取消。
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关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
特别提示:优先购买权人未按公告要求办理登记手续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网络拍卖公告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定于2024年11月29日10时至2024年11月3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对位于南通市海门区三厂街道钟楼新村1007幢206室的不动产进行公开司法拍卖。
起拍价37万元,保证金5万元,竞价幅度5000元
拍卖程序:本标的拟进行二次拍卖一次变卖。本次拍卖流拍的,则进行下一次拍卖,再次流拍将进行变卖;任一阶段成交的,则后续程序自动取消。
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关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
特别提示:优先购买权人未按公告要求办理登记手续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公告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10月14日作出(2024)沪03强清70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对上海成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成德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并依法指定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为清算组(“清算组”)(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10楼,联系电话:021-60613470;联系人:陈龙)。成德公司债权人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并提供证明材料,逾期申报或未申报的,相应法律后果自负。特此公告。
上海成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