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弹药作为“纪念物”私藏二十余年被判刑
2023年12月22日,郭某搬家时将其父亲1997年去世时遗留的TNT炸药1块(经鉴定检测出三硝基甲苯成分)、子弹47发(经鉴定为法律规定的弹药)、导火索1根(长26.17米,经鉴定含有碳元素颗粒、硝酸钾、硫黄成分)丢弃在某高速公路服务区垃圾桶内,随后驾车驶离,当日被公安机关查获。检察院公诉后,法院审理认为,郭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弹药的犯罪事实清楚,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弹药罪。法院依法以非法持有弹药罪判处郭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中国法院网 10.8 张婷 来瑜玫)
两年盗窃作案16起,逃亡21年终落网
2001年3月,陈某一伙人将盗窃目标锁定在农牧民家的牲畜身上,随后做好了周密的作案计划。在当月的一个晚上,陈某一伙人驾驶车辆潜入目标地点,偷走一户农牧民家的10余只羊,并按照预定路线迅速逃跑。陈某一伙在此后的两年里疯狂作案,足迹遍布内蒙古、辽宁、吉林多地,实施盗窃案16起,价值15万余元。
案发后,公安机关通过布控将刘某等人抓获归案。陈某为躲避公安机关抓捕,先后逃到兴安盟、呼伦贝尔市,最后在呼伦贝尔市的一个偏远农村隐姓埋名21年。直到2024年,该村采集村民信息时,陈某提供的假身份信息引起了公安机关的注意。近日,陈某被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检察日报》10.8 于莹莹 王思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