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强(化名)是某培训机构的老师,收入不菲,但是因为喜欢追求名牌,加上个人比较好面子、人情往来花费不低,成了一名标准“月光族”。张明(化名)曾是李强辅导机构的学生,两人较为投缘,很快便成了朋友。
一次偶然的机会,李强接触到一个放网贷的项目,承诺给他20%的利息。李强开始时十分小心,用几千块钱多次“试水”,均获得成功。尝到甜头以后,李强觉得自己马上要实现财富自由、走向人生巅峰,但苦于没有多少积蓄,就打起了被害人张明的主意。
李强主动联系张明,称有一个项目,能获得10%的收益。李强想通过赚取差额的方式“借鸡下蛋”。2022年12月,李强与张明签订虚假的合同,骗取张明钱款总计7.57万元。一段时间过后,李强的网贷项目运转失败,导致“鸡飞蛋打”。张明迟迟拿不到钱,于是报警。李强被抓获归案。2024年6月,李强赔偿被害人张明的钱款损失并取得张明的谅解。
近日,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检察院向河西区人民法院就李强犯诈骗罪一案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人李强犯诈骗罪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判处李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两万元。
(《今晚报》9.20 王赫岩 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