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伦理的起源与演变
徐嘉在2024年第4期《道德与文明》上说,在甲骨文中,“友”的象形义是佑助、友爱。在商周金文及先秦经典文献中,“友”“朋友”指称宗族兄弟,故产生了“兄弟友爱相助”的伦理规范。春秋时期,“朋友”开始指称非血缘的伦理关系,而儒家学派所倡导的“朋友”伦理包含了两种不同的伦理关系:一是“同师曰朋,同志曰友”,其相互“责善”的要求与“以友辅仁”的道德目标规定了志同道合之友的伦理规范;二是将一般意义上的社会交往对象视为“朋友”,于是“信”成为普遍的伦理要求。战国时期,孟子确立了“五伦”,使“朋友有信”最终成为一种重要的伦理规范,而孟子以友道论君臣之义,彰显了友道伦理中的平等意识。两千多年来,儒家严格意义上的“君子相友,道德以成”的交友之道,与一般意义上的“朋友有信”,共同构成了儒家的友道伦理传统。
《礼记》中礼的情感之维
周丰堇在2024年第4期《伦理学研究》上说,《礼记》提出,情感与天道是制礼的两个主要本源。情感体现了礼的自然性,天道则是礼的规范性的来源。在礼对人伦风俗和社会生活的规范作用之外,《礼记》尤其注重礼对情感的表达和治理,如礼顺人情、礼节人情、礼微人情、礼饰人情、礼和人情等。可以说,礼本人情和礼治人情是礼的情感之维的两个主要方面。礼的情感之维是儒家关注生活世界的体现,通过行礼,使人的生活在真情和理义之间保持一种中庸的方式。因此,要对古礼的精华加以传承,酌古今之宜而加以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