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济南有多家房产中介明确表示,50岁以上不能合租,有部分中介则对大龄租客单独审批和管理。给出的理由是:合租的大部分是年轻人,在作息、卫生习惯等方面跟年纪大的住不到一块;另外,年纪大的人可能有潜在健康风险。据记者调查,不少城市的房屋中介都有类似要求,有些甚至把年龄卡到“40岁”,因此年龄较大者在租房App上无法选择合租,只能整租。
很多人对这样的做法表示质疑:中年人租房还要被设一道坎儿,难道50多岁就已经这么让人嫌弃了吗?如果两个50岁以上的人合租,难道也不可以吗?从法律角度来说,房屋租赁是民事合同行为,房屋出租者确实可以对房客提出个性化要求,如果单就年龄作出限制,似乎并没有违反法律。但问题是,合租平台或者托管中介并非传统房东,平台推出的是格式化条款,对租房者大多是格式审查。如此一刀切,很容易被视作年龄歧视。
如此合租“规矩”不仅不近人情,还会自缚手脚。有数据表明,50岁以上的中老年租客群体占比近10%。如此庞大的群体却被排除在合租市场之外,中介公司不是在和生意过不去吗?更重要的是,仅仅因为年龄,中介机构就将50岁以上的租客拒之门外,不符合当下支持住房租赁产业发展的公共政策,无疑损害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钱江晚报》8.30 项向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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