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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24年06月19日 星期三

    虚假鉴定让保险公司多赔13万元

    《 文摘报 》( 2024年06月19日   03 版)

        50多岁的袁阿姨驾驶电动自行车在一个交叉路口和小王驾驶的小轿车发生了碰撞还受了伤。经公安交警支队认定,小轿车驾驶员小王负事故全部责任。

        袁阿姨一纸诉状告到法院,称自己在交通事故中受了伤,被鉴定为九级伤残,要求保险公司和事故车辆的车主赔偿损失。法院在核算了各项损失后,判决袁阿姨胜诉,保险公司和车主各自承担相应责任,共计赔偿袁阿姨20余万元。

        然而这起看似普通的交通事故责任案件,却因为另外一起保险诈骗案,发生了转折……

        原来,这起保险诈骗案中被检察机关起诉的被告人严某某,是一个常年在医院里“跑案源”、为伤者代理交通事故理赔的“人伤黄牛”,一方面向伤者收取高额代理费用,另一方面用虚假提高伤残鉴定等级的非法手段向保险公司索赔。

        袁阿姨和严某某本来就是老熟人,出了这起交通事故后,就索性把理赔的事情全权委托这位“老熟人”代理,成了严某某的“客户”之一,双方还约定了高额的代理费用。

        最终,法院判决严某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发生的保险事故夸大伤残等级骗取保险金,进行保险诈骗活动,以犯保险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因为这件刑事案件与袁阿姨之前胜诉的民事判决存在密切关联,检察机关在发现案件线索后依职权受理,并提请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进行法律监督。

        这份刑事判决成为袁阿姨交通事故民事诉讼案件的新证据,足以证明原审判决有误。据此,市检一分院向法院提出了抗诉。近期,法院经过再审采纳检察机关的抗诉意见,判决撤销部分判项,变更部分判项金额。根据判决书,袁阿姨将保险公司多赔付的13万元退了出来。

        (《新民晚报》6.7 郭剑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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