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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24年06月19日 星期三

    给直播带货立规矩,务必“立”到要害

    《 文摘报 》( 2024年06月19日   03 版)

        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完成了《北京市直播带货合规指引(征求意见稿)》(下称《指引》)并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指引》共四章三十一条,明确了直播带货平台经营者以及直播带货从业人员的具体合规要求。

        所谓合规指引,简单理解就是什么事情该做,什么事情不该做,因为前者是合规的,而后者是违规的。比如说不少主播为了显示商品的价格优势,宣称“全网最低价”,但实际上很难做到,这就对消费者形成了误导。《指引》明确不得以“全网最低价”误导消费者,既是规范主播行为,也是保护消费者权益。再如,《指引》要求直播带货平台采用技术措施对入驻者信息进行核验,可防止消费欺诈,有效保护消费者权益。

        无论是国家法规还是地方规定,在给直播带货立规矩时,都要“立”到要害处:一方面,将带货主播关进法治“笼子”,使其不敢不能不想触碰法规红线;另一方面,要强化直播电商平台主体责任,使其“守土尽责”。

        对主播行为的约束,《网络主播行为规范》等规定已经划出了红线。除了要指引主播按照现有法规操作,还要防止某些主播钻漏洞、打“擦边球”,或者“发明”新的侵权行为。这既需要各地尽可能地将主播行为规范制定得细致一些,压缩主播侵权空间,也需要根据不同情节确定相对应的处罚细则。

        对直播电商平台的规范,《电子商务法》以及《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等已有详细规定,但某些平台并未严格落实法定责任,致使某些直播间乱象频出;由于对主播信息没有严格审核,导致“黑主播”出现。只有给平台立下更严的规矩,让触碰红线要付出较大代价,才能倒逼平台去尽责。

        (《北京青年报》6.13 老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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