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中旬,李先生通过某直播平台购买了上海迪士尼“‘2大1小家庭版’门票+8项尊享服务”,共计支付4599元,后与商家客服确认了具体入园的日期,并据此安排了“五一”假期期间一家三口的上海行程。
然而,在出发前一周,李先生再次与商家确认行程时,却被告知4月29日的迪士尼门票售空。为确保五一全家能正常出行,李先生预订了该平台另一商家“4月29日上海迪士尼门票3张+8项尊享服务卡3张”,共计支出人民币8988元,并预约成功才得以顺利出行。为此李先生将商家诉至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请求赔偿为此多支付的财产损失4389元。
商家表示不同意赔付,因为在李先生购票当天,4月29日的迪士尼门票已经售空,且其并未向李先生索要个人身份信息,也就表示没有确认订票成功,李先生应当在确认订票成功后再安排其他行程。商家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通州法院认为,如若4月29日的门票在直播当天已经售空,商家即应撤回在直播间相应商品的下单链接,且李先生下单成功后联系商家时,商家仍未告知4月29日的门票已售罄。商家与李先生之间已形成事实上的服务合同关系,现商家未依约出票即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同时作为消费者,也应当在出行前确认订单信息,在门票确认无误的情况下再安排其他行程。
最终,双方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商家赔偿李先生财产损失4000元。
(《北京青年报》5.17 刘彦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