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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24年05月18日 星期六

    室内儿童游乐场安全问题引关注

    《 文摘报 》( 2024年05月18日   02 版)

        蹦床、滑索、攀岩、跳伞……近年来,为了满足不少消费者“带娃购物”的消费需求,商场内设大型儿童游乐场正在兴起。记者采访发现,大多数家长愿意带孩子去室内儿童游乐场,“封闭的空间孩子不容易走丢,家长双手也能暂时得到解放”。但是,这些儿童室内游乐场的安全管理并不能让家长们完全放心,因为器械安全检查维护不及时不到位以及操作不当等问题,在一些室内儿童游乐场,已经有意外发生。

        在深圳某商场,记者看到,这里两层楼就开了两家儿童游乐场。该商场安全管理工作人员李先生告诉记者,商场的儿童游乐场面积占比较大,客源多,给商场带来稳定可观的收益,所以近年来不少商场都引进了相关经营者。“运营期间的安全维护管养中,商场方面一般会进行外部巡视检查、监控防护,器械运行安全主要是靠商家内部自查自纠。”

        记者查阅资料发现,在安全标准规范上,去年11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了《大型游乐设施安全技术规程》,从生产、使用、检验、检测和监督管理等多个方面明确了大型游乐设施的基本安全要求,该规程自今年3月1日起施行。在设施设备安全监管上,此前,深圳市应急管理局曾发布《深圳市党政部门及驻深有关单位安全管理工作职责补充规定》,明确了游乐场所及游乐设施的安全监管部门及相应职责,其中涉及市教育局、市住房建设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多个部门。

        “多部门管理容易出现无法厘清责任等问题。”对此,深圳市人大代表王海龙认为,一方面,应遵循“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开展宣传教育,并建立多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由牵头单位统一组织即时解决问题;另一方面,应当按照“谁受益谁担责”的要求,由受益人承担相应责任。此外,他还提倡推行消费者举报制度,对消费过程中发现的违反安全操作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羊城晚报》5.10 郑明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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